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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3日讯(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张婷)“感谢纪委干部关心,我的公租房申请已在轮候中。”近日,南县南洲镇居民刘女士对回访的县纪检监察干部说。
刘女士是个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不久前,她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公租房,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到县民政局开“低收入认定证明”。到了民政局,却要她去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开“低收入认定委托书”。刘女士认为两家单位“踢皮球”,将问题反映到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后发现,两家单位在优化制度设计和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业务衔接“空档”,遂督促两单位协商整改。
去年以来,该县对城区5000余套公租房进行清理核查,纪检部门紧盯职能单位在公租房运营管理、审核把关、动态分配等环节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抽查走访上千住户,发现存在转租转借、应退不退、违规经营等6类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清退和整顿38户,政务警告处分2名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