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7日讯(通讯员 向民贵 胡灵芝 记者 李寒露)“在这例国土腐败案中,一名分管的县领导、该局前后两任局长、其他班子成员、重要股室负责人,共计9人被查处……”这是泸溪县近日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的一个典型案例。
针对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多发于单位“一把手”、管人财物单位、关键岗位的“三多”现象,泸溪县纪委监委精准把脉挖“病根”,因病施治开“良方”,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动“清廉泸溪”建设。
该县按照党群、政府、县属国企、乡镇4个系列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压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挑选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重点单位,对单位“一把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在政策执行、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严管“关键少数”,由点及面带动“最大多数”。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找准定位、创新方式、监督有效,在城乡各地挂起一盏盏“无影灯”,照亮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路”。去年以来,该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监察建议书10份,追究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17人。
该县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领导包案、县乡组合办案等途径优化办案方式,变被动“上访”为主动带案下访。去年至今,共发现问题线索184条,立案63件,组织处理37人,上缴财政资金571.89万元,退还资金53.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