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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加班”:无硬性规定,却合乎情理
2021-03-16 07:22:1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朱永华] [责编:曾璇] 字体:【

朱永华

2021年3月14日,是不少恋爱男女心中的“好日子”。因为有“爱你一生一世”的谐音和寓意,他们乐意选择这一天作为登记结婚的时间。但这一天,不巧的是公务人员的法定休假日。面对这种请求,各地民政部门和网友表现了两种不同的态度。

一种为善意回应——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特事特办”,协调工作,安排人员加班办理登记。衡阳市珠晖区民政部门不仅精心布置喜庆的场景,还请来百岁老人为新人送上祝福和礼物。

一种为“理性回绝”—— 凭啥政府工作人员为满足某些人的“特殊爱好”而加班?好日子靠双方包容、支持,而不是一个日期能决定的。只要有爱,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让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放弃休息,为新人加班办理登记,现行政策和工作制度中确实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为恋爱男女开辟特殊通道,成就一番好事,却也合情合理。

理在哪里?其一,民政部门的工作对象内容有其特殊性,如结婚登记一事,它与民俗心理、传统文化有诸多关联,选择“良辰吉日”定决好事,虽然没有什么科学道理,但也不能算是“封建迷信”。在结婚登记这件事上,谁能厚非这种“图个吉利”的心理需求?在我们今天的多元社会中,借助某种数字符号打造的文化项目为数不少,有的甚至成了全民参与的节日。

其二,正因为现在恋爱青年中不少人喜爱这种“时尚文化”,乐意借此表达男女双方的爱意,就不能将此简单认定为一种“个性化需求”。

其三,“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是时下大势。民政系统日常做了大量扶助、救济、抚恤之类的服务型工作,深得民心。为恋爱男女有此“爱好”成就好事,又何尝不是一种贴心服务呢?

上述之“理”,没有几分“道理”,却也合乎“情理”。有关部门为追求时尚、“情有独钟”的年轻人“网开一面”,主动作为,甚至还可以顺势而为,岂不是一件惠及大众、赢得良好口碑的盛事,一件“成人之美”而又“美美与共”的美事?

再说,这样的“特殊日子”,一年到头应该为数不多,因此而“干扰”正常工作的可能性不大。还有,同样是节假日,交警、交通、银行等服务部门不也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大家、为社会奉献自己的辛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