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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登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6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除特殊重大领域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俗地说,就是群众到政务部门办理有关事项时,用一纸承诺取代众多证明,再不用像以前那样东奔西跑开证明、盖那么多章了。
以“承诺”替代“证明”,可谓切中肯綮,指向现实生活中屡禁难治的“奇葩”证明。我们还记得,去年媒体报道广东陈先生为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踏上了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之路,甲单位说需要乙单位证明,乙单位说需要丙单位证明,丙单位又说需要甲单位证明……当事人就像陷入迷魂阵中,各方理由“充足”,但烦心的问题就是耗着难解决。
即便“群众只跑一次”改革如火如荼,类似“我爸是我爸”“证明自己活着”的“奇葩”证明仍不时出现。比如,飓风刮倒大树砸坏汽车,要找气象部门开具“风力气象证明”;去银行兑换破损钞票,要有“非人为故意破坏证明”。
“奇葩”证明产生原因多方面,一方面是一些机构没有把为民服务思想真正放在心上,多要求一份证明,自己方便也不用担责,所以“照章办事”毫不通融。更重要的是办事流程、服务环节不够优化,保留了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甚至没法办的证明,貌似规范审批行为,实质造成社会治理运转“梗阻”。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说到底是服务方式、办事作风的一大转变。实施方案中明确,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优先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归结起来,就是进一步打破掣肘,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最大限度释放“放管服”改革活力,跟上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追求。
告知承诺也是政务活动信用资源的释放。一方面,群众作出承诺须履信,不能一诺应付,甚至钻空子骗取许可,对此应严格事中事后核查,建立失诺黑名单,给予“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另一方面,政务机构要吃准精神,理顺服务清单,对纳入告知承诺制事项不搞“打折转弯”,随意设限、变相索要证明。两相诚信、一诺到底,这项“减证便民”举措方能取得实效。
履信是基石,监管是保障,落实到美好生活创建中,让恼人的“奇葩”证明从此绝迹,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