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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堵点” ,让“汽车下乡”更顺畅
2020-11-20 06:50:06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吴睿鸫] [责编:谭思敏] 字体:【

吴睿鸫

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在鼓励各地增加号牌指标投放的同时,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2009年,我国开展的首轮汽车下乡和购置税优惠政策刺激,曾发挥出显著成效。时隔十一载后,国家再次吹响新一轮汽车下乡与以旧换新号角,这项旨在提振内需的重要公共政策,不仅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需求,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助力,使我国早日步入经济全面复苏的快车道。

新一轮汽车下乡,并是不简单做大汽车消费的体量,而是立足于引导汽车行业转型升级与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有机结合。一般而言,大多数农村家庭首辆车以面包车、微型车、低速电动车为主,新一轮购置,则会以轿车、SUV占据主流,再通过以旧换新,将有力地激活内循环经济,从而实现农村消费的升级换代。

社会各界对这项利国利民的公共政策寄予厚望,尤其受到农村消费者的追捧、拥护,但具体实施过中难免会遇到“堵点”,需要各级职能部门提前谋划,做到未雨绸缪。

首先,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要顺畅。“以旧换新”是与汽车下乡相衔接,从制度安排来讲,主要是鼓励农村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农用车或汽车,换购载货车或1.6升以下排量的汽车等。而农用车属农机部门管,其他机动车属交管部门管。因此,农机、交管等部门,应当在农用车折旧、报废、评估和换购新车后的行驶证、驾驶证转换等环节加强沟通和衔接,让农民在“以旧换新”过程中少跑冤枉路。

其次,搭建报废车辆回收网络要周全。旧车回收点,既要注重其资质,以利于公平回收消费者的旧货;同时,又应注意合理布局,以方便消费者报请和回收点回收运送旧货。再者,应加强对回收点的监督,防止出现过于牟利等现象。

此外,基础设施建设要跟上。要想让汽车下乡,最起码要有道路可跑,新能源汽车还要有足够的充电桩。对于大中城市而言,“新基建”如火如荼,但在广袤的农村,公路、桥梁等“老基建”尤为迫切,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倾斜,从各个层面打通汽车下乡的“肠梗阻”。

总而言之,有好政策还需要有好操作。操作办法越细致、越优化,就越有利于凸显出好政策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