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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路况与服务质量有了考评细则 考评结果与收费标准挂钩
2019-11-12 08:09:2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邓晶琎] [责编:戴蓉] 字体:【

湖南日报11月11日讯(记者 邓晶琎)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挂钩管理暂行办法〉考评细则(试行)》(简称《考评细则》),对全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进行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通行费挂钩。        自今年5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实行收费标准浮动管理政策。即,把“路况和服务质量”作为重要指标,直接与通行费挂钩。根据要求,我省制定了《考评细则》来实施该政策。    记者梳理《考评细则》发现,考评指标包括公路养护、服务区服务、收费服务、车辆救援服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7项内容,考评总分为100分。每一项考评内容都分解成了若干具体实施条款。例如,ETC车道未专道专用或未保持ETC车道24小时畅通的,一例扣0.1分;无特殊情况,救援服务车辆白天未在5分钟内出动,夜间未在10分钟内出动的,或者出动后3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的(主线无交通拥堵或不可抗因素),每发现一例,扣0.2分。       根据《考评细则》,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收费标准不调整;得分在85分以上但单项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得分在80分至85分(不含85分),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次年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下调3%;如果因运营管理原因致使交通拥堵、服务不规范等,引发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并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次年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下调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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