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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莫因“善小”而不为
2019-09-09 10:10:30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周艳红

旧城改造,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功能的重要一环,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但当下,不少年代久远、设施陈旧、环境较差的小型棚户区,尽管早已进入了规划,当地居民也日思夜盼,却迟迟等不来机器动工的“好声音”。细究其中,可谓因“善小”而不为。

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存有的棚户区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其中不少是单位宿舍区。它们分布较散、产权关系复杂、规模不大,且周边已建设成型。开发难度大,开发商“看不上眼”,相关部门嫌麻烦而且鼓捣不出“大动静”不愿管。这些棚户区改造项目就成了久拖不决的“老大难”。

诚然,城市改造中搞高大上的项目或者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做起来更有感觉,有成就感,从市场角度而言,大项目更利于投入和收益的运作;对于职能部门来说,“散小脏乱”的旧住宅区存量大工作量大,工作程序却一样不能缺,还难以靠上棚改等优惠政策,更难以干出“显绩”。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就会有不同的考量。旧城改造既要算“大账”,还要算“长远账”,要着眼城市的长远发展,把小型棚户区改造,当作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市民幸福感的民生工作做好做实。

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是城市建设这篇大文章的应有之义。省委书记杜家毫多次提出,要纠偏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正常现象,不能一味盯着大工程、大项目,要注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微建设”“微服务”,注重城市内涵的丰富与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看上去是基础建设项目,实质上是社会治理工程、温暖民生的德政工程。前不久,娄底市娄星区一个堪称老大难的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由于职能部门主动协调,开发商乐于承接改造项目,目前已开始着手动工,赢得了小区群众交口称赞。

我省城市改造方兴未艾,还有相当数量的关乎城市整体发展和群众福祉的项目亟待实施,有关部门要切实改变观念,回应市民呼声,多做润物无声、让群众点头称好的扎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