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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梅溪湖国际艺术中心举办了一场以展示“爱心”“自强”“责任感”为主题的女性“选秀”活动,笔者碰巧“吃瓜”观赏。主办方设置了助力扶贫的环节:每位参赛选手代言、推介一款地方产品,为扶贫帮困助威呐喊,当天就有数量不菲的成交。活动的商业背景姑且不论,它给人们的观感是,助力扶贫的社会参与度越来越广、越来越深。
如期消灭绝对贫困,是顺应民心之举,因而能够引起最大范围的共鸣,能够唤起最大程度的支持。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广大、背景复杂、区域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的国家而言,仅靠政府部门实施扶贫是不够的。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事业的一条成功经验,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脱贫攻坚领域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湖南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卓有成效的开展定点扶贫,出现了“教育扶贫”“医疗扶贫”“文化扶贫”“千企帮千村”“一加一”“点对点”等卓有成效的扶贫模式,以及以“四跟四走”为特点的产业扶贫模式,为推动社会扶贫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捐资助学、发展产业,显现出社会扶贫的巨大发展潜力。
实践证明,社会各界的群智群策,有助于汇聚各方智慧,推动解决扶贫开发中的体制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社会各界的热心帮扶,有助于整合社会资源,缓解扶贫开发中的资金短缺、投资乏力问题;社会各界的无私奉献,有助于激发内生动力,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社会扶贫有着巨大的资源和潜力,向善向好能够凝聚最大的民心,把社会扶贫力量调动好发挥好,能够极大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后的胜利。因为扶贫对象、地区的差异性和社会资源的多样性,政府部门有必要加强引导和指导,以实现最契合的对接;同时需要建立起制度保障,确保社会扶贫的透明、公正、有效,保护和激励社会扶贫力量的可持续热度。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共同努力,推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