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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已正式公布。此举意味着我省市县机构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市县机构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可以说,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而是系统的优化、协同、高效。那么,市县机构改革,基本前提是与中央保持总体步调一致。惟有坚持上下一盘棋,才能取得深化机构改革的全面胜利。
“七八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篮菜。”虽是坊间笑谈,却折射出过去机构之间职责边界不清、职能重叠交叉的尴尬。既要紧盯部门“量”的减少,更要关注机构调整后行政效能“质”的提升:改革后能不能根除“叠床架屋”的沉疴,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如何把资源、服务、管理真正集聚到基层?怎样深化简政放权才能避免“人没有随事走”?
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执行统一规定的同时,也应做好“因地制宜”的自选动作。《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中提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特点,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在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基础上,市县机构改革要用好中央和省委赋予的自主权,体现地方工作的灵活性与创造性。
办事时常有感悟,行政的低效能,其实都是将时间成本摊到了老百姓身上。市县机构改革涉及基层工作,直面人民群众,看似细小琐碎,实则事关重大。“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道出了机构改革的落脚点。
机构改革,表面上属于制度层面、宏观范畴,但落脚点一定是百姓民生,这也是衡量机构改革成败的关键指标。或许,以市县机构改革为契机,打通体制机制的“任督二脉”,很多民生问题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