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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晨莹
“稳中有变”的新情况,生成了前进道路上的一时“迷雾”。一篇题为《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应逐渐离场》的无稽之谈,居然能引发持续一两个月的舆情风波,反映出一些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景存在认识上的困惑。
面对这些疑惑,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无疑给出了清晰有力的回答,一扫人们认识上的“迷雾”。
在这样的关键节点,信心比黄金珍贵。信心来自何处?减轻税费负担很重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也迫在眉睫,然而,可别小看这句“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这一番推心置腹的嘱托,寄寓着对各级党委政府挺身而出,解决困难民营企业所遭遇的困境的殷切期待。
何谓更好发展环境?关键是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这些年来,我们推改革、促开放、强法治、优环境的步子从来都没有放缓。但平心而论,良好的发展环境,并不是一下就能达成,它的巩固乃至常态化,需要党风政风诸多改革和社会风气持续改善加以配合。
“宜将剩勇追穷寇”。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将那些制约民营企业活力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打破,“有形的手”可以说责无旁贷。资源配置有没有做到与市场需求对接,会不会看似大门敞开,实则“门槛”高筑?招商引资时有没有“看人下菜”?政策措施有没有不落实、不同步、不到位,让民营企业有优惠政策却“春风吹不着”?瞄准这些问号,在用心上、在作风上、在精细上提供服务,就是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个只需要琢磨市场、不需要琢磨市长的发展环境,比扶持资金来得迫切、也更加给力。
此外,更好发展环境,还应让民营企业家在社会生活中有尊严感。就公众而言,需要克制“内幕”猜疑、“猎奇”冲动,少些无中生有,更不要以讹传讹,而要推崇那些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