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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茏再现梦已圆
2018-10-22 08:08:0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勇] [责编:李 慧] 字体:【

“五年消灭宜林荒山”,湖南成为全国第三个消灭宜林荒山的省份;让地于树,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逾2110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使老百姓爱林护林造林的热情空前高涨

——葱茏再现梦已圆


实施了退耕还林、退耕还湿工程的湘江祁阳县茅竹镇河段,风景如画。(资料图片) 湖南日报记者 童迪 摄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勇

湖南“七山二水一分田”。改革开放的春风从田野浩荡而起,广袤的山地虽然晚了10余年才全面“迎春”,但“吃得苦、霸得蛮”的湖南人一旦认准绿化三湘之路,便头也不回奋起直追,一年接着一年干,将绿色装扮成湖南最靓丽的生态底色。

如今,从荒山到坡耕地,再到房前屋后、路边水边,满目郁郁葱葱,正是“芙蓉国里尽朝晖”。围绕“一湖三山四水”构筑的绿色生态屏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湖南健步踏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时代。

灭荒:学习广东,全国第三

1988年,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传出消息:经过3年努力,该省已基本消灭宜林荒山,成为全国灭荒第一省!

湖南人再也坐不住了。

广东已经改变了荒山面貌,而湖南的荒山面积却逐年增加——1988年,全省荒山面积已达3000多万亩,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湘资沅澧四水挟带大量泥沙涌入洞庭湖,使湖底每年淤高3厘米。

当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带队赴粤考察学习;接着,省委书记又带领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赴粤取经……

湘粤两省条件基本相同,广东3年灭了荒,湖南5年行不行?

1989年1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十年绿化湖南”的决定。

1989年3月,全省灭荒动员会在汨罗召开。

汨罗市从1984年起即开展“三年消灭荒山”行动。时任市委书记彭亮根带领全市干部群众,3年筹资500万元,投工360万个,将30万亩荒山全部消灭。

动员会上,省里授予汨罗市“全省灭荒第一市(县)”奖牌。

这一年,省、地、县三级1200多名领导干部在全省办起了灭荒造林点1000多处,总面积200多万亩。

经过两年奋斗,到1990年底,全省已有20多个丘陵县(市、区)完成了灭荒任务,9个湖区县也达到了平原绿化标准。

1990年10月,省里召集28个荒山重点县主管林业的领导聚会石门,共商灭荒大计。

这28个县荒山面积占全省荒山总面积的67%,多的有荒山200万亩,少的也在50万亩以上,是全省灭荒的关键所在。

如果仍按常规办事,显然不可能如期完成任务。省领导在会上直言:如果50万亩荒山的县在一两年内拿不下来,如果荒山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县头3年完不成任务的六七成,那么,5年消灭荒山将是一句空话!

提速奔跑!

攸县在会议结束后,立即组织10万大军上山造林,苦战一个冬春,完成了50万亩荒山的灭荒任务。

有荒山100多万亩的安化县也不甘示弱,将1991年作为全县“林业年”,集中力量,以一年20多万亩的进度人工造林,加上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3年后摘下了荒山县的帽子。

1992年1月,省委、省政府在长沙召开会议,为12个荒山大户县开“特餐”。当时,这12个县尚有近600万亩荒山,不但面积集中,而且多为紫色岩、石灰岩、钙质页岩地带,是全省最难啃的“硬骨头”。

会上,时任省委书记熊清泉郑重地提醒:“1993年是全省消灭荒山的最后期限,又是毛主席的100周年诞辰,如果不能如期灭荒,你们就对不起毛主席,对不起党中央、国务院的厚望,更对不起6000万湖南人民!”

与会的县委书记纷纷表态:背水一战,绝不拖全省的后腿!

一散会,沅陵县委书记连夜驱车400公里赶回县城。第三天,全县15万劳力走上山头,掀起春季造林灭荒高潮。一年内,该县剩余的78万亩荒山全部消灭。

桑植县喊出“乌纱帽挂在林子上”的口号,谁分管的荒山不见林,就摘掉谁的乌纱帽。一时间,干部和群众都走上造林第一线,终于如期完成灭荒任务。

1993年,全省99个山区县市的宜林荒山全部披上绿装,“灭荒”攻坚战如期取得胜利!湖南成为继广东、福建之后全国第三个消灭宜林荒山的省份。

同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湖南“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光荣称号。

退耕:让地于树,葱茏梦圆

“湘西一梦六十年,故园依稀别有天。吉首学中多俊彦,张家界顶有神仙。熙熙新市人兴旺,濯濯童山意怏然。浩浩汤汤何日现,葱茏不见梦难圆。”2001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时,写下了这首七律诗——《重访湘西有感并怀洞庭湖区》。

那时的湖南,早在1997年就提前一年基本实现了全面绿化的目标。但由于人多地少,加之生产力落后,原来在山坡上开垦出来的许多耕地,仍然继续着“刀耕火种”的传统。

一位退休林业干部说:“基本实现全面绿化4年后,朱镕基总理看到湘西坡耕地上还是那样的景象,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其实,不仅仅是在湘西地区,全省各地都有坡耕地存在,人与树争地,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变得脆弱。

世纪之交,国家启动退耕还林工程,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湖南积极响应号召,于2000年在永顺、沅陵、桑植、隆回4县同步启动试点。2001年扩大到24个县市区,2002年在全省全面铺开。

退耕还林,“还”来绿满山坡。工程启动以来,大量坡耕地退耕植树,实现了土不下坡,绿水长流。监测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内,水土流失量普遍下降30%以上。湘资沅澧四水流入洞庭湖的泥沙量,已由退耕前的每年0.3亿吨减少到0.178亿吨。通过退耕还林,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52.44%提高到57.52%,森林蓄积量从2.96亿立方米增加到4.45亿立方米。

退耕还林,“还”来良好生态。据《2013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湖南退耕还林工程每年涵养水源38.5亿立方米,固土0.23亿吨,固定二氧化碳42万吨,释放氧气54.8万吨,吸收污染物23.9万吨,每年生态效益价值评估为897.4亿元。

退耕还林,“还”来绿色银行。国家对我省农民退耕还林的直接补助,累计到位资金超过220亿元,惠及112个县市区的310万户农民,人均累计获钱粮补助超过2000元。退耕还林营造的林木一年年长大,成为农民的“绿色银行”。各地还结合退耕还林,推广“林竹、林油、林果、林药、林茶”等经营模式,项目区农民每年户均增收2000多元。

到2013年,我省一期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逾2110万亩。

2014年,朱镕基总理的女儿来到湘西,目之所及皆青翠可人,不由发出“郁郁葱葱满目翠,葱茏再现梦已圆”的感慨。

根据国家安排,湖南在2014年成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10个省份之一。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自上而下分解任务,而是由农民自愿申报,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2017年,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安排,由省林业厅牵头负责在湘江流域8市实行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开启在河流两岸低洼田退耕的新篇章。当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还湿4631亩,污水经林地、湿地植物吸收降解后,水质提升至Ⅳ类甚至局部Ⅲ类。

改革:激发活力,提质增效

如果说,湖南消灭荒山和退耕还林都是由党和政府主导的造林绿化,那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则通过“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进一步激发了个人自主活力,使老百姓爱林护林造林的热情更加高涨。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到59.68%,是1981年(38.92%)的1.53倍,三湘四水处处“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2008年11月,湖南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林业厅原副厅长柏方敏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向林业领域的继续深化和完善,以“确权发证”“林权流转”为标志。

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均山、均股、均利等多种确权方式,保证林地产权确权到户。

绥宁是湖南林业第一县,全县有山林面积345万亩。针对全县林业权属以集体经营为主,农户承包、联营、租赁等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实际情况,绥宁选择了“分股(利)不分山”的模式,将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木、林地按面积或价值,折股平均分配到人到户,以村、组或联户为单位,建立林木林地专业合作社,造林更积极更专业。

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1.797亿亩,发证面积1.790亿亩,集体林地确权率、发证率分别达99.8%和99.7%,农村林地产权基本明晰。

改革激发了林业生产活力。来自改革头3年的统计显示,全省每年造林都在300万亩以上,2011年度达到394.5万亩,系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完成造林任务最多的一年;此外,全省每年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20亿元以上,形成政府投入和社会投资双轮驱动新模式。

改革之后,林农爱林护林意识增强,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全省森林火灾次数、受害面积、林木损失3项指标明显下降,森林资源增长进入最快时期。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美丽中国”写进报告,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全社会对优质森林的生态需求日益强烈。

事实上,经过几十年持续植树造林,我省森林面积已接近极限。专家介绍,湖南林业用地面积只有1.94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1.19%,这意味着湖南森林覆盖率最高只能达到61.19%。但是,我省森林整体质量还不够高:森林亩均蓄积量只有3.43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60%。

正因为如此,拿到确权证书的林农,普遍自觉将重心转移到森林的提质增效上来,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优材更替、大径材培养等绿化提质行动成为当今潮流。

2015年,湖南在全国率先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那些大多分布在江河源头、主要水库周围等生态重点区域的1641万亩林场,从此明确公益属性,专注于提升森林质量、增加生态效益。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一位林农表示:“前人栽树让湖南‘绿起来’,我们现在要养好树、管好树,让湖南‘美起来’!”

绿化三湘大事记

1989年1月

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十年绿化湖南”的决定。3月,全省灭荒动员会在汨罗召开。

1993年

湖南成为继广东、福建之后全国第三个消灭宜林荒山的省份。

自1996年起

湖南营造林质量连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1997年6月,湖南省政府宣布,全省基本实现全面绿化。

自1997年开始

至2018年,湖南省委书记、省长连续22年于植树节当天在《湖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号召三湘儿女投身国土绿化事业。

2002年

湖南全面铺开退耕还林。到2013年,全省一期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逾2110万亩。

2008年11月

湖南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2013年底,全省集体林地确权率、发证率分别达99.8%和99.7%,农村林地产权基本明晰。

2010年

湖南省林业厅首次发布“禁捕令”:从2010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猎捕野生鸟类。

2011年1月

“湖南省林木测土配方信息系统”投入应用,这是全国第一个可供林农查询自家山头地块适宜种什么树、怎么种的系统。

2015年

湖南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208个国有林场明确公益性,牢守生态安全底线。

2018年

湖南省林业厅提出,根据新时代的主要矛盾,林业系统将着力在供给上丰富生态产品,向全社会、向子孙后代提供的不仅是单一的一棵树、一片林,而是复合的、完整的生态系统和高质量的、多元化的林业生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