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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水石
株洲县渌口镇派出所的赵某众,为自己的宝贝闺女出气,结果是让自己出丑、“出列”:不仅受到记大过处分、免去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还被调离公安系统。19日,株洲县相关部门公布了对“老师因罚站学生遭派出所禁闭数小时”一事的处理结果。
小学生入校迟到,老师令其罚站;孩子给家长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老师打了耳光,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父亲不问青红皂白,竟动用公权替孩子“出头”。而且,从相关部门的通报中不难发现,赵某众玩的是“先带人、后报警”的“套路”,其意图很明显,无非就是要为孩子出口恶气。
身为执法者,这位派出所副所长为何敢如此妄为?
学生未按时到校,是不遵校纪、不守校规的行为。老师令其罚站,且时间不长,从形式到行为并无大过,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父亲,理应协助学校、老师正确引导、教育孩子。退一步说,即便罚站有体罚之嫌,也不至于上升到动用警力、限制老师人身自由的层面。然而,这位副所长擅自动用警力将老师抓走,这既是对教师权利的侵犯,更是知法犯法、滥用权力的恶劣表现。
有道是,心中有戒不妄为。如今,这位副所长怨不得“坑爹”的“熊孩子”,要怨只能怨自己平时在谨慎用权上心中无戒。
在这一事件中,还有一个“角色”值得引起足够关注,这就是那两名被赵副所长派去学校带走老师的警察、协警。虽然作为下属,执行副所长的指令,程序上没错;但不问原委,不辨是非,便将老师从课堂上带走,说轻一点,是对上级指令的机械执行,说重一点,是对副所长权力的人身依附。在“畏权还是畏法”的试卷面前,他们俩同样没体现出对法律基本的敬畏。
这一事件中孩子的表现,也让人深思。俗话说,家长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位老师。孩儿无知,犹可宽解,但孩子身上流露出的不诚实、找人出头背后,折射出这个家庭良好家风家教的缺失。
心中无戒,必定恣意妄为。只有把权力关进监督的笼子里,才能让使用公权力的人真正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这次株洲县积极应对舆情,快速作出处理,既是事之必然,更是为妄为者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