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丁贤玉
外出散步,把钥匙放在裤口袋里,走在半路上,钥匙却从裤脚里溜了下来。伸手一摸,是口袋绽线了,通了个口子。回家后,我找出针线,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爱人夸我,我说,这算什么事,小菜一碟。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女工呢?这就说来话长了。
小时候,我个子不比别人矮,学习不比别人差,连打架也常常是赢家,但有件事却始终让我无法自信,那就是穿衣服。
我家条件差,学费常拖欠,穿的衣服就更不用说了,破衣服穿在身上,瞒不了,藏不住,人人得见,多难为情啊。我们同学中有少量家里条件较好的,比如家里有人拿工资或是做手艺,过年和换季时,他们一般会有新衣服穿,即使没有新的,身上也不会穿得太旧。条件好的女同学会穿上花布料子做的衣服,踢毽子或跳绳子时,像一团火焰在晃动,辫子上扎着的红绸条蝴蝶结一甩一闪的,漂亮得很。
但贫寒人家还是占大多数。那时候,我穿的多是手工织的老布或购买的平布、纱卡等低档布料做成的衣服,这衣服掉色,也不耐磨,很容易破;破了,又没有钱买新的,就一直破着穿。在这一点上,别人比我要好些,他们衣服破了大都能及时得到缝补,不至于太难看;而我就不同了,我家兄弟姐妹多,我母亲里里外外实在是太忙了,顾不上缝补衣裳。所以,我身上常常破着窟窿,尤其是裤子,最明显的是臀部和膝盖这两个地方,到了冬天,不仅尴尬,也冷得很。
我是个要面子的人,没办法,只好自己动手了。找来针线、剪刀和一块旧布,想当然地自己补起来。但很快就被我母亲注意到了,原因是补丁太显眼,黑衣服,我却用了白线,并且是在里面补,外面的破布头仍然挂在那儿,直摆直摆的。另一次,线用对了,改在外边补,却没有滚边,毛剌剌的,走线也不直,歪歪扭扭的。
后来经多次实践,我的缝补技术逐渐娴熟了。我不仅学会穿针引线,会用剪刀,会配色,还学会了用顶针。遇到较厚的衣服要补,手上不得力,便戴上顶针,手指往上一顶,针线就过去了,省时又省力。初习不熟练时,针鼻子难免会打滑,很容易伤到手指,我就是经过多次“血的教训”,才掌握了这项技术的。这时我俨然已是缝补高手了,我打的补丁,端正,服帖,针脚绵密,直而匀称,看了很有美感。有人看到我衣服上的补丁,直夸我母亲手巧,我也懒得说破。
现在,生活真是天翻地覆,不再为穿衣服发愁了。当然,我也不是忘本之人,添置新衣服,不求高档,以舒适得体为主;衣服旧了,能穿的尽量穿。但我与母亲比起来,还是差远了。母亲常说的一句话是:丢了讨饭棍,莫忘讨饭时。这和书面语“居安思危”差不多。母亲平日总是穿旧衣服,有的甚至都破了;她有好衣服,但舍不得穿,都收在箱子里。她说,反正在家里,又不上街,要么紧呢。
有一次,我母亲上了一趟街,回来却感叹:怎么现在街上还有穷人啊!
我猜测,肯定是老人家看到那些在马路边假装乞丐的人了。但母亲说不是的,都是些细皮嫩肉的小姑娘,穿着破裤子。说到这里,母亲似乎又有点气愤的样子,说那些小丫头真不懂事,两个膝盖都露出来了,还嘻嘻哈哈的,一边玩手机一边吃东西,也不晓得节约点买条好裤子来穿。末了,又补一句:真是穷快活!
我忍不住笑了。
我告诉母亲:那衣服不是穿破的,是故意做成那样的,价格还贵得很。
听我这样说,母亲若有所思,哦,是忆苦思甜吧。
我忙解释说:那叫时尚,是耍酷。
老人家似乎更蒙了,不知所以地叨叨着:真是的,买不起,也不搞块布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