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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
老师批评教育学生,是“教育者”这一角色赋予老师的职责。为何它变成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了?
私下接触一些中小学老师,可以发现不少人都有一种惴惴心态:现在的孩子说不得、批评不得,碰到一点挫折就受不了,要么和老师对着干,要么就以极端行为相威胁。最近网络上流传的系列事件也成为验证——中学课堂上,老师在讲台上授课,而教室后排的几位男生公然旁若无人,饮酒作乐;某县城中学,一名女生因为上课玩手机,被老师批评收缴后纵身跳楼;某高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严格管教,竟然对老师拔刀相向。
出现老师不敢、不愿批评学生现象的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社会越来越尊重个体的尊严、人格,独生子女家庭形成的骄娇之气被带到了课堂,矫枉过正的“快乐教育”对教育观念造成严重冲击,老师批评学生往往要承受多方的精神压力乃至身体上的伤害。久而久之,不少老师在教育学生上变得谨小慎微。
不可否认,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当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但是一些基本的理念和原则是不能改变的。老师职责,既为“教书”,更是“育人”,其中非常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心理上人格上逐步成熟。如果在对孩子的教育中,一味以“爱的名义”对他们无原则地退让,对他们身上的缺点、毛病视而不见,显然与教育的初衷相悖。有智者说过,轻易获得的东西往往是没有价值的东西。因此,在鼓励、表扬学生进步的同时,适度的批评和惩戒也是教育学生,促使其进步成长的必备“工具”。
正常看待老师批评学生,并不是纵容老师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更不是回到封建社会那种“师道尊严”的老路。当前,我们需要的是对教育理念必要的匡正。学生、老师、家长尤其是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需要培育一种健康理性的氛围——在明确的政策法律保障下,让老师有批评学生的权力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