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三湘时评 > 正文
三湘时评丨建“防火墙” 奏“振兴曲”
2018-02-07 07:14:04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谭思敏] 字体:【

李云勇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后,立即引来各方热切关注。“乡村振兴”怎么干?要达到何种目标?什么样的标准才称得上“乡村振兴”?这份文件给予了全面阐释,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乡村振兴”大潮骤起,难免一哄而上,泥沙俱下。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比如,“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比如“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再比如“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列出“负面清单”,画出红线、底线,为的是让“乡村振兴”有序推进、良性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要防止穿新鞋走老路。乡村怎么振兴,不可能千村一面,但有一点是共性的,这就是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把好山好水打造成农民致富的“聚宝盆”。

推进“乡村振兴”,就要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的东西添堵添乱。最近,媒体曝光一些地方在扶贫攻坚的过程中表格、数据满天飞,以形式主义的手法应付上级检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党中央把检查考评的权力上收,就是针对地方形式主义下刀子,让有限的人财物投入到“乡村振兴”当中去。

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是关键。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等,这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就等于为“乡村振兴”建起了“防火墙”,保证这项战略在实施过程中不走形、不变样,保证给广大农民带来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