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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银艳
1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这一改革举措意欲何为?
专家预测,到2052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会达到峰值4.87亿人,人口老龄化率将达35%左右。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划转部分国有资本“输血”社保基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基本目标是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此举值得称赞。
根据社会保险法,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政府承担,政府支出资金来源,有一块就是全国社保基金。除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社保基金战略储备等渠道,此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无疑将形成社保基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这一改革举措,对于国有企业发展影响几何?在笔者看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一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进民生福祉;二是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三是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未来如何管好用好这笔养老钱?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笔资金将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条件成熟时,经批准,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公司,独立运营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这笔专项资金不会轻易动用,主要是应对未来之需。
总之,以国家信用和庞大的国有资本为担保,为我国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