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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
长沙如今也有了“市长质量奖”!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每三年评定一次市长质量奖,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为5个,每家企业或组织奖励50万元;每届获奖个人为2人,每人奖励5万元。《办法》自今年10月10日起施行。
建立质量奖励制度,以质量标杆引领质量提升,是国际通行做法。目前,全球已有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政府质量奖。日本有“戴明奖”,美国有“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有“欧洲质量奖”,我国也于2012年6月设立了中国质量奖。长沙设立市长质量奖,体现出对于质量建设的重视,是对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社会氛围的响应和落实。
质量就是生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近几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但是,产品哪怕只有1%的不合格,落到一个消费者身上就可能造成百分之百的损害。有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制造业每年因质量问题直接损失超过1000亿元,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直接损失达2000亿元以上,质量违法呈现规模化、网络化、技术化的特点。这一背景下,树立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只有一件件产品都有质量、一家家企业都以质量为目标,经济发展才更有质量。心理学上有“蝴蝶效应”和“破窗效应”,它们带来的启示是,要想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就必须发挥引导的力量,推动市场“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设立质量奖,就是通过有形之手引导无形之手,弘扬质量至上的原则,最终达到“美美与共”。
当前,中国市场正在实现消费升级,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将成为产业投资的热点。这些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对质量和品牌的要求会更高,只要坚持以质量为本,把质量问题上升到价值观和现代企业理念的层面来认识,长沙就能先人一步,确立自身在国内、国际竞争中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