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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民权益意愿 循序推进农地改革
——“鹊山模式”的3点启示
彭海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性很强,要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宁乡县大成桥镇鹊山村自2014年起,以“三权分置”为前提,逐步实现了农地的统一整合、开发、经营,探索出土地合作经营的“鹊山模式”,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及省市县领导的肯定,成为2016年中国改革十大年度案例之一。2016年,全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粮食增产1400吨,村级集体经济增值21万元,现代农业品牌和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快速推进,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鹊山模式”的启示,可以归纳为以下3点: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有效增加农民土地收益。新中国几次意义重大的土地制度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注重照顾农民利益,充分发挥了农民的主体作用。鹊山村探索实践土地合作经营,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村民以土地承包权自愿入股组建土地合作社,再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本村的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需种植口粮田的农民可从职业农民手中划地种植)。农民除按“有田有人”“有人无田”“有田无人”几种标准享有基本分红以外,所有土地溢价、合作社股份分红等后续收益全部按土地承包权入股比例进行“二次分红”,土地合作经营收益最大限度留在了农民手中。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决守住政策底线,深度培育农村资源要素。土地是农民权益的根本,土地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基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大胆创新,但必须守住政策底线,有利于农村持续长远发展。“鹊山模式”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与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对接,邀请专家组驻村指导;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唤醒沉睡民间资本,引导农民投资2000多万元注册成立多家股份制企业;新型职业农民每户承包50至130亩农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生产效率大幅提高。2015年全村水稻亩均生产成本降低559元,稻养结合基地亩产效益达5000元以上。全村使用生物农药生态种养,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致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农村的根本定位是发展农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为根本目的。鹊山村结合当地资源禀赋,重点推进现代种养业和民宿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稻养结合基地和特色种植产业已初具规模。2016年,全村4205亩土地合作经营覆盖率达97%,全部实现机械化耕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我们将以鹊山土地合作经营为基础,审慎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继续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有益探索。
(作者系宁乡县大成桥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