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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
长沙的李先生最近总有一种特别的兴奋——先是成为高考“爱心送考”活动的受益者,最近自己又报名当一名长沙橘子洲头草莓音乐节的志愿者。李先生说:“得到志愿者帮助,当志愿者帮助他人,自己完成了一次与心灵非常靠近的体验之旅。”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志愿者”以陌生人形象走入国人的视线。随后,整个社会迅速认识、接受、追随上了她。今天,志愿者队伍成为了遍及大江南北,深入人们生活的一道靓丽风景。北京奥运赛场,各国参赛选手通过数量庞大的志愿者读懂了中国人的微笑;汶川地震现场,很多来自四面八方的“陌生人”,默默地承担起运输物资、救助受灾群众的任务;在偏远山区,无数“爱的使者”送来温暖、义务支教。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在湖南,志愿者事业已成燎原之势。据了解,我省目前注册志愿者超过780万,注册团队近1.7万个,全省拥有近5000支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他们活跃在医疗、环保、扶贫、助学各个领域,为社会传送出温情和光亮;发轫于长沙的“爱心送考”活动,已成为向外省输出的公益品牌。
志愿者队伍得以迅速壮大,源于它别具魅力的精神力量:奉献利他。“志愿者”一词虽然是舶来品,但其内核与悠久的中华传统道德文化高度契合。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与人为善”“病人之病、忧人之忧”的古训,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是国人历来推崇的美德。所以,志愿者事业在中国拥有深深的沃土。志愿者与雷锋精神也是高度吻合的。
发展到今天,志愿者又增添了鲜明的时代气质,那就是志愿者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为人们所追随。其意义在于: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不仅“利他”,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且“利己”,付出劳动收获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但愿,“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当志愿者”,成为我们这个社会永恒的风景线,成为人人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