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商人“混”进警察队伍
2016-11-14 10:33:44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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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民警刘某在妻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担任监事。面对“作为民警参与经营”的质询,刘某表示:“咱就是农民的儿子,混个警察当当,如果实在不行,明儿就不当了。”
看来,刘某的心思本来就是在经商赚钱上,当警察只是为了寻求对自己生意带来有某种便利、好处的手段。
现实生活中,类似情况绝非个别:身处公职,心在钱道。这样的人不能指望他在岗位上为人民服务。整风肃纪,就是要把这类“挂羊头卖狗肉”的人清理出队伍。画/闵汝明
文/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