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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识骗局 补齐短板克顽症
2016-11-12 07:32:3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廖慧文] 字体:【

华东政法大学张琪:当前我国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三类:(1)直接型诈骗犯罪。即犯罪分子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与受骗人聊天,直接骗取钱财。主要名目包括虚假中奖消息或免费项目体验、虚假募捐、网上兼职骗局等。(2)冒充身份的诈骗犯罪。犯罪分子首先窃取受骗者好友的 QQ 号、微信号等私人账号,之后以账号主人身份广泛发送虚假信息,骗人钱财。(3)“钓鱼”式诈骗犯罪。犯罪分子将木马病毒挂在一些特定网页上,然后将电子邮件、色情网站链接等“鱼饵”发给网络用户,用户一旦点开这些网页链接,木马病毒就会潜入其电脑,并将其信用卡、支付宝的用户名与密码自动传输给黑客。

西南政法大学杨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媒介的依附性。犯罪活动的实施需要借助通讯工具、互联网平台,而无需与受害人直面接触。二是侵害对象的广泛性。作案人可以在同一时间向不同地区、不特定对象传送诈骗信息。三是诈骗方式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受害人转账或汇款。

吉林大学贾俊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数管齐下:一是单独立法,充实完善现行刑法暴露出的责任主体范围窄、共同故意犯罪认定难、刑罚体系不完备等缺失。二是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提高公民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行业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三是强化金融业监管。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交易记录保持的法规和制度,建立金融交易提醒制度等。四是加强电信运营秩序监管。全面落实电话实名制,加强网络通信工具监管,提高应对诈骗新技术的能力。五是强化公安司法机关与银行、电信部门的合作。

华中师范大学陈增明:移动电话普及率、互联网普及率每提高1% ,将分别导致财产诈骗犯罪率平均上升约0.76% 、1.37%。随着我国移动通信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必须加快信息网络安全的法治建设工作,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姚选民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