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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新
10月13日,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美国音乐人兼作家鲍勃·迪伦。文学院在新闻公报中说,迪伦因为“在美国歌曲传统形式之上开创了以诗歌传情达意的新表现手法”而获得今年诺贝尔文学奖。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萨拉·达尼乌斯解释授奖原因时说:迪伦将他的诗歌通过歌曲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与古希腊那些通过音乐表达的经典作品别无二致。鲍勃·迪伦的作品虽然是让人“听”的,但完全可以把它们当做诗歌来“读”。
在此,笔者不禁想到法国著名作曲家福莱所说的一句话:诗是寄寓于文字中的音乐,而音乐则是声韵中的诗。这反映了人类对诗歌艺术与音乐艺术的审美经验。一首音乐作品,既可用来聆听,也可用来阅读,这说明音乐中存在着诗歌的内核,诗歌中也存在着音乐的内核。因此,有美学家说,音乐作品的最完美的形式,就是诗歌杰作与音乐杰作的统一。
比如,鲍勃·迪伦著名的《答案在风中飘扬》:“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海\才能在沙丘安眠\炮弹要多少次掠过天空\才能被永远禁止\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一座山要耸立多少年\才能被冲刷入海\一些人要生存多少年\才能被容许自由\一个人要多少回转过头去\才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见人们的悲泣\要牺牲多少条生命\才能知道太多的人已经死去\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
这首歌中的歌词非常具有音乐性,旋律鲜明,适合演唱和倾听,但是,它表达的思想又很具有文学的味道,适合像阅读诗歌作品那样来进行阅读,音乐意象和文学意象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可以说,这是“诗的音乐”或者是“音乐的诗”。这正是鲍勃·迪伦作品呈现“诗歌音乐一体”的审美特色。
鲍勃·迪伦曾如此评价自己:“我觉得自己先是一个诗人,然后才是个音乐家。我活着像个诗人,死后也还是个诗人。”鲍勃·迪伦经常在自己的歌曲里糅入文学意象,并且引用诗人的诗歌。他曾经引用保尔·魏尔伦、阿蒂尔·兰波、埃兹拉·庞德等人的诗歌。他也发表诗歌和散文,比如1971年的《Tarantula》,2004年的回忆录《编年史》。他的歌曲引起了世界一流高等学府的研究和重视,牛津美国诗歌读本在2006年的版本里收入了他的歌曲《Desolation Row》,剑桥出版社在2009年出版了《鲍勃·迪伦入门》,将他的风格列入伟大作家之中。乔伊斯·欧茨、斯蒂芬·金、萨尔曼·拉什迪认为迪伦获“诺奖”,是“吟游诗人的继承者,这是一次伟大的选择”,《纽约时报》发文称“迪伦重新定义了文学的疆域”。
鲍勃·迪伦为什么能够成为“最伟大的在世诗人”?并非是为了音乐而音乐,为了艺术而艺术,他是用严肃、发展和完善的道德责任感对待他的艺术责任。他追求自发的艺术创作,反对扼杀人们心灵的力量,强调个人独立性,追求张扬、自由的精神。
鲍勃·迪伦曾说:“在我看来,我写的任何一首歌都不会过时,无论它们是关于什么话题的,它们承载的是那些我永远找不到答案的东西。”他的很多作品富有社会意识,涉及许多社会问题,带有鲜明的时代文化和精神色彩,并且影响到一个时代的自觉意识观念。因此,乔布斯曾赞扬“鲍勃·迪伦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值得尊敬的诗人和音乐家之一”。鲍勃·迪伦让音乐变成了表达人生观和态度的一个工具,他的音乐是可以改变人类和世界的颠覆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