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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贤文化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
2016-09-27 10:08:0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胡泽汇] 字体:【

以乡贤文化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

——对话省政协常委、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胡彬彬

专家简介

胡彬彬,男,湖南双峰人。无党派人士,湖南省政协常委,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学、文化学、宗教学、历史人类学等。发表重要学术论文40多篇,出版学术研究专著20余种。被称为“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研究的拓荒者”。

湖南日报记者 奉清清

今年3月颁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节里,有这样的表述:“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如何认识“新乡贤”?如何理解“新乡贤文化”?如何在传承中华优良传统文化中培育新乡贤文化,使之成为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的推动力量?日前,湖南日报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常委,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胡彬彬。

乡贤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个独特的人文群体,乡贤文化集中体现在建设乡村、改善民生、造福桑梓等方面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

湖南日报:习近平总书记谈到新型城镇化建设时,要求乡村要“记得住乡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无疑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背景。能请您帮我们解读一下乡贤和乡贤文化吗?

胡彬彬:“乡贤”一词,《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根植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曾为中国社会的稳定、中华文明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建设乡村、改善民生、谋利桑梓等方面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农村为主体的社会,每个地方都有自己乡贤,他们或以学问文章,或以吏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名。这些最容易引起当地人们的认同感,增强地方社会的凝聚力。他们中有的人走出家乡,在外面发达之后,仍然与家乡保持密切的联系,并关注家乡的发展,为家乡出谋划策。即便是没有担任过官职的乡贤,他们在地方上也以其特有的身份、地位,维持乡间社会的礼仪和秩序,教化乡里,为一方百姓造福。

在中国的传统乡贤文化中,敬祖先,重乡土,爱桑梓,培育乡土观念,成为族人、乡人、国人增强凝聚力的一种方式。因此,在这样一种传统文化的氛围中,走出的不仅仅是一代代、一个个的举人、秀才,更是无数的将相栋梁,他们被乡贤文化所熏陶、所滋养而成长起来,由村落之所最终走向国家之殿,并最终以其丰功伟绩而受到万世敬仰。

乡贤治理是农耕文明时期的独特社会景观

湖南日报:您的一项研究成果说,乡贤作为农耕社会一个特殊的阶层,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他们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

胡彬彬:乡贤治理,要基于两个方面的条件成熟。一方面乡贤在地方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声望和特权,熟悉朝廷的法令、政策,可以与地方官员,甚至中央官员直接联系;另一方面,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权益保护为己任, 具有强烈的地方认同感和归属意识,与民间社会有直接的接触,易于被百姓所信任和接受。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乡贤在地方上拥有相当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因此很多与乡村相关的事务都要依赖他们。作为地方社会阶层的乡贤对地方拥有实际的控制。县官不在本地任职,且有一定的期限,对于地方人事民情并不能像乡绅一样那么熟悉,如果得不到乡绅支持将寸步难行。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乡绅的中介作用,高高在上的“皇权”的力量就无法施之于基层社会的民众。从传统中国政权的运作制度上来看,国家的权力只能递传至县一级的行政区域,正所谓“皇权不下县”。面对幅员辽阔而又呈分割状态的乡村社会,借助于乡贤这一本土非正式权力力量,皇权的统治才能延伸到基层社会。乡贤以其社会权威在基层社会行使田赋、税收、教化、治安、司法、礼仪诸职能,是地方权力的实际代表。

乡贤对于乡村治理,主要依靠的就是乡规民约。乡规民约起源于北宋,与著名的“蓝田四吕”有关。北宋蓝田人吕大钧与另外三兄弟被誉为“蓝田四吕”,曾师从宋代大儒张载,当过一段时间官。辞官回乡后,带头与当地百姓制订了《吕氏乡约》。在组织设置上,每约推举一个或者两个品行较好的长者为“约正”,负责执行赏罚。有什么大事,则大家一起商讨解决。《吕氏乡约》以儒家价值观为指导,对乡民修身、立业、齐家、交友等行为,以及送往迎来、婚嫁丧娶等社会性的活动,作出规范性的要求。这些主要表现在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条款上。这一乡约组织以地缘关系为纽带,超越了传统的宗族组织和地方行政单位组织,是一种由乡贤组织起来的自治组织。在吕氏兄弟的倡导和推行下,当时的蓝田地区,民风淳朴,甚至关中一带的社会风气也深受其影响。不仅如此,《吕氏乡约》也对后来乡规民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标杆性功能,对于维系传统乡村的社会秩序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传统中国社会,乡村的公共事业主要也依靠地方乡贤完成。尤其是自明清以后,乡村社会的公共事业基本几乎都倾向于由民间自办。从史料的记载来看,有关乡贤在地方上举办公共事业的例子俯拾皆是,地方上的各种公务几乎都有他们的参与或主持。他们参与和主持地方的各种公益活动,部分地承担了社会救济的责任,做出了许多义举,在乡村治理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乡贤,乡、贤缺一不可。“乡绅”未必“乡贤”

湖南日报:谈到乡贤,我们总想起一个词:土豪劣绅。显然这不是一个褒义词,也有特定的语境。历史上是否有这样的群体存在?它和我们所要提倡培育的乡贤本质的区别在哪里?

胡彬彬:“乡绅”这个名称在宋代已经出现,但在明代文献中经常用的是“缙绅”。“缙绅”又作“搢绅”,《说文解字》:“搢,插也。”“绅,大带也。”“缙绅”指插笏于绅带间,这一般是官宦才有的装束。到了明清时期,“缙绅”多用来指称“乡宦之家居者”。缙绅相近的称呼还有绅士、绅衿等,但若从广义上说,可把他们视为同一类士人。“乡绅”指的是“在乡之缙绅”。乡绅并不总是被乡里所称道,历史上有一些乡绅倚仗权势和财富,搜刮乡里,无恶不作。清代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书吏》中对这类群体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判:“下自州县,上至督抚,旁及海关,房科胥差,皆以重貲承充,与本地劣绅痞棍串通作弊,恐吓乡愚,勒索无辜,被累者竟致无门可诉。”这些当然不是我们今天提倡的新乡贤。

当然,我们说的乡贤,是乡绅中的良绅,他们根植、立足于乡土社会,以其士大夫的文化精神,影响、作用于乡土社会,上利国家,下益乡民。他们有些人通过读书获得功名,走出乡村,在外为官,在他们年老退休之后,再选择回乡养老。他们深受儒家礼仪教化的熏陶,一向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即便是退隐在野,也不忘教化乡里,热衷于地方公益事业,设义田、修水利、办书院、赈灾民,等等。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具有沟通地方政府与社会的权利和便利,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策,亦可以代表民众向州县官进言。同时,他们又经常是宗族长,维持着乡间社会的礼仪和秩序。这样一个阶层,在乡村社会实践儒家的“进亦忧,退亦忧”的理念,维系着乡村社会的秩序。

在2014年9月召开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中宣部部长刘奇葆说,乡贤文化根植乡土、贴近性强,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农村优秀人才大量向城市流动,正所谓“秀才都挤进城里”,有人不禁叩问“乡贤何在”?从现实情况看,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

新乡贤应该是也必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引领者

湖南日报:所以,时代赋予了新乡贤更多责任和使命。尤其在当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他们应该是践行者、引领者吗?我们要怎样围绕核心价值观重构乡贤文化呢?

胡彬彬:“乡贤文化”从某种意义来看,就是某一个地域中的优秀文化。一方乡贤,在一方乡土中的人文道德力量不可谓不大,由一乡及一县,由一县及一省,由一省及全国,所谓聚溪成流,其影响不可忽略低估。乡贤作为一个阶层,在乡村社会实践儒家的“进亦忧,退亦忧”的理念,传承着中国的传统文化,维系着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秩序。他们在地方上热心公益,保家卫国,造福一方;推行以儒家为主的社会价值观,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在乡贤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友善”、“真诚”、“敬业”、“爱国”等传统美德,完全可以看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引领者。可以说,中国传统乡贤文化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其珍贵的思想资源。乡贤文化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今天我们提倡“新乡贤”文化,既是在延续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也是在新时代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掘与实践表明,乡贤文化是可资利用的重要文化资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围绕核心价值观重构乡贤文化:其一,在学术界,应展开理论研究,厘清乡贤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再深入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其二,地方政府应该在广大乡村提倡新乡贤,让地方的有志之士、有为之士都纳入到新乡贤的群体中来,树立典型;其三,媒体应加大对于近年来涌现出来的新乡贤的报道,充分发掘他们与传统乡贤之间的联系,更需要发现他们与传统乡贤之间的区别,其实这些区别主要就在于新乡贤所体现出来的品质直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

我们相信,新乡贤文化的弘扬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新乡贤的嘉言懿行能够像古代的乡贤一样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并进一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借新乡贤治理乡村,是化解当下“三农”问题、“留住乡愁”的重要路径

湖南日报: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三农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民的关注。而由于种种原因,抓手不多、力量不够的问题也日见凸显,新乡贤可以成为化解当下“三农”问题的重要力量吗?

胡彬彬:随着近些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许多乡村文化精英也走出农村,定居城市,使得村落被遗弃空置。同时,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也很少再返回家乡。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积极倡导乡贤文化了。应该说,新乡贤的主体范围更加宽泛了,包括乡村干部、文人学者、退休官员、企业家、科技工作者、海外华人华侨等。他们视野开阔,资源广泛,如能返回故乡,或以自己毕生所集聚的能力奉献家乡建设,反哺故园,对于当下三农问题的解决,确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需要重建乡贤文化,在当今农村社会中呼唤新乡贤。

湖南日报推出新乡贤系列报道,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举措

湖南日报:6月23日至7月6日,我们湖南日报推出了“寻找新乡贤”系列报道第一季,反响不错。9月22日又推出了第二季。您怎样评价我们的报道?有什么好的建议?

胡彬彬:目前,城市化、城镇化飞速发展,而农村却日渐凋零。湖南日报作为重要媒体,此时推出“寻找新乡贤”系列报道,非常及时,内涵深刻。反映了媒体的学术良知,揭示了传承和重塑乡贤文化的必要性和乡贤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报道的这些新乡贤,有许多反哺故乡的种种感人事迹,昭示的不仅是事关社会个体的事迹,更诠释了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对这一社会群体所产生的深刻人文影响。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坚持不懈的拼搏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关乎个体的高尚人格,更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感召力。总之,推出新乡贤系列报道,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举措。

希望湖南日报继续深挖本土新乡贤,不遗余力地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对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保护、传承和创新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传播与滋养国家民族文化主流价值观,提供优秀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