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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意见”也是一种意见
2016-06-08 07:45:2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陈振

时下,进村入户听民声、征求意见访民意、结对帮扶解民困,已成为许多地方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不过,许多时候,群众意见在征集者看来往往质量不高,甚至是“错误意见”。这让一些同志感到困惑,怀疑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性。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既是社会治理的服务对象,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对于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利弊得失,群众感受最真切,最有发言权。征求群众意见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保障,合理性与必要性不言而喻、毋庸置疑。不管怎么说,“错误意见”也是一种意见,是群众用心思考、主动参与的结果,是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绝不能对“错误意见”泼冷水,省了干部的事,凉了群众的心。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群众与干部站位角度不同,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和看法自然会有出入,甚至大相径庭。许多所谓的“错误意见”未必完全错误,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也有许多可取之处。这就要求干部不要片面地否定群众意见,而要学会换位思考,善于运用群众思维来看待问题,从“错误意见”中筛选有用信息,提炼社情民意,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退一步讲,即便意见的错误一目了然,问题也并非源自群众,“板子”往往还得打在干部身上。事实上,一些干部征求意见走形式、重过场,不真心尊重群众看法,不耐心解释政策由来,沟通说明不到位,群众不理解、有困惑,自然就会给出错误的意见。话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明。干部走马观花,群众隔雾看花,怎么可能提出真知灼见呢?这种情况下,群众的“错误意见”恰恰是对干部作风的一种意见,是对形式主义的消极抵制,应引起高度警惕。

征求意见是衡量党群关系的“晴雨表”,是体现干部作风的“风向标”。唯有洗耳恭听意见,认真审视意见,及时回应意见,方能期待群众提出更多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