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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不可怕,偏见可怕
2016-05-20 08:05:2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石城客

宁乡县流沙河镇的吴莎莎(化名),今年11岁,因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因为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慌,家长们将她“赶出”赤塅完全小学;莎莎转学到距村子70公里的县城读书,再次迫于家长反对的压力失学。

莎莎遭遇了太多不幸,尽管失学后,有校长专门到家帮她上课,但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校长离开,谁来保障莎莎的受教育权?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莎莎接受教育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法理如此,家长未必不知道,但他们还是集体选择排斥莎莎。医学上也多次论证,艾滋病的传染方式只有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三种,但家长仍然不信。莎莎染上的是艾滋病,而这些人染上的是更可怕的病——偏见。

可在道德上审判他们又能如何?可怜天下父母心,这种选择与无知有关,与文明程度有关,也与太爱自己的孩子有关。现实中,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要关爱艾滋病人,但真与艾滋病人多接触,依然顾虑重重。可见,将艾滋女孩逐出学校的是根深蒂固的愚昧和歧视。现实而言,这种愚昧和歧视,不只存在于少数人身上。

普及艾滋病知识需要一个过程,转变人们的观念也需要时间。然而,孩子的入学不能耽误。据统计,我国通过母婴传播患上艾滋病的14岁以下儿童有8000人左右,他们中的部分人也在遭遇“上学难”的问题。如何让“莎莎们”有一个明亮的未来?

当下迫切需要的是可行性制度安排。比如,教育部门尽快介入,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学校普及有关艾滋病的病理知识,做好日常防护等。有人说,艾滋病歧视是墙,需要人们把墙撞开。期待这堵墙尽早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