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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广东东莞一辆大众轿车被后面一辆比亚迪轿车撞翻,交警认定前车违法变道负全责。后车车主唐某将行车视频传上网,称自己是在维护路权,“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东莞市中堂交警大队对此成立专案组,启动重新调查程序,查实双方不存在追逐竞驾,排除了后车车主故意撞车的嫌疑。警方维持前车车主负全责的定性。
理智地看,上述“路权观”站不住脚。试想,倘若打着维护路权之名,就可以心安理得甚至无比快意地将他人车辆撞翻在地,那么还有何安全感可言?行人闯红灯也是在侵犯路权,但开车的人就可以向闯红灯者迎头撞上去吗?显然不能。
车在路上,难免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引来“撞翻”的暴脾气、“报仇”的快意感,慢一点、谦让一点,更是当务之需。
文/每聿 图/李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