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读者来信 > 正文
这里还在刁难儿童上户口
2016-03-22 09:43:13 [来源:中华网] [责编:荆彩] 字体:【

编辑同志:

我是湘乡市壶天镇光胜村村民,我的孩子已经到了入学年龄,过去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一直未上户口。最近国家明文规定:新生儿户口登记不受附加条件限制,公安机关对于不能提供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计生证明的未落户人员,应当依法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再按有关规定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但湘乡市壶天派出所户籍管理处无视国家规定,仍要求到计生办开证明,没有证明就拒绝给小孩上户口。我们只能求助上级部门深入调查,真正为人民办实事。

一村民

记者调查:

3月16日,记者致电湘乡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一名负责人说,湘乡早就通知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规定:新生儿上户口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申请: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如没有计生证明的必须由合法监护人(父或母)到派出所申请,3岁以上小孩还需到县大队进行审核。如果上户口时遭遇刁难,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731-56768039,向湘乡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投诉。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