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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引来热议。
收“雾霾费”是本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用“价格杠杆”来治理企业排污。看起来抓住了“要害”,但实际上公众疑虑还是不少。
检索早在1987年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2003年发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款不难发现,这种治理手段并不新鲜。但,为何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却越来越猖狂?此外,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3年,我国累计征收排污费1700多亿元。这些资金花哪儿去了?公众似乎也不太清楚。
看来,用经济手段治理雾霾,不能少了一本不折不扣的明白账。
文/欧阳金雨 图/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