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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新从“尊重原创”开始
2015-08-11 10:13:31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雷振岳

国家版权局不久前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8月5日,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了解到,在限令期内,包括百度、多米、一听等在内的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已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据悉,此举是为推进音乐有偿下载做前期铺垫,过渡期2至3个月。

音乐,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一样,都包含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作为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下载、分享的时候,也应该像购买食物、衣服一样向创作者支付相应报酬。这是等价交换原则,是对原创者不可或缺的精神尊重、经济尊重,更是版权保护意识、创新意识觉醒的必然。

创新是从制造到创造的桥梁。艺术创作者,只有得到了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稳定的市场回报,才有能力、实力、精力投入再生产;整个社会对原创者的尊重和对版权的保护,成了常态,创新的激情才能得到蓬勃发展。

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免费下载”、“免费听歌”时代所带来的繁荣。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虚假的繁荣”,是一种扭曲的市场价值和文化机制。试想一下,创造者为精神产品付出了辛勤劳动,除了极个别名人,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回报外,绝大多数原创者,不得不沦为事实上的“廉价打工者”、“文化农民工”。侵权成本低,版权意识弱,令创作者没有能力、财力和心情,投入再生产。好的精神产品,从何而来?

积极推行“有偿音乐下载”,是一个好的开端。事实上,不只在音乐领域,如今的网上观影也慢慢变成了有偿观影,网络阅读也逐渐发展成付费阅读。只要这种趋势是朝着尊重原创、尊重版权的方向发展,料想消费者是举双手赞成的。因为,当互联网为创新插上更大翅膀,能不能激发更多原创力,能不能尊重原创者的劳动、维护原创者权益,关系到创新能飞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