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读者来信 > 正文
全民健身设施不能“重建轻管”
2015-07-15 11:29:2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史学慧] [责编:李 慧] 字体:【

不少市民反映,公园和小区的部分户外健身器材建成后,常常是“一年新、两年旧、三年残”,设施损坏无人维护,甚至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人们盼望——

全民健身设施不能“重建轻管”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

最近,许多长沙市民惊喜地发现,公园和小区的部分户外健身器材已进行了更新,与多年前安放的破旧设施形成了明显对比。人们在享受方便健身的同时,又在隐隐担心:这些户外全民健身设施以后能得到较好的管理和及时的维护吗?

户外全民健身设施存在的“重建轻管”现象,一直是不少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许多设施建成后,常常是“一年新、两年旧、三年残”,设施损坏无人维护,甚至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人们盼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让全民健身设施产生最大的效益。

带“伤”上岗很普遍“超龄”服役存隐患

长沙市自1997年起,便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配建了大量全民健身设施。经过多年的建设,健身设施基本上分布到长沙市各社区,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和好评。但因使用和自然侵蚀等原因,如今各小区的健身器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现象:油漆剥落、锈迹斑斑、螺丝松动,“缺胳膊少腿”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器材虽然变形得面目全非,但仍在“超龄”服役。

记者在湖南烈士公园看到,这里除部分已更新的健身器材外,旧器材仍保留了不少。但它们已破损严重,器材不少地方油漆剥落,使用说明早就看不到了。一名经常在此健身的老人说,这些器材至少已使用10多年了,早过了使用期,用起来感觉不安全。在开福区望麓园一小区内,其器材铭牌上标明投入使用时间为2003年,使用期限为5年,截至今年,已“超龄”服役达6年之久。家住锦绣华天小区的陈女士则告诉记者,该小区的健身器材是10多年前配置的,如今,有的健身设施因为破损严重,被一拆了事,再也没有更新。

去年8月,长沙市一名3岁儿童在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场所玩耍时不幸身亡。事发后,人们发现出事的健身器材没有注明使用期限,更无任何提醒标志。事后,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众多小区的不少全民健身设施已过了安全使用期多年,而且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但却一直无人过问。

谁该对这些户外全民健身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谁来确保健身设施真正服务百姓?居民们很困惑。

健身设施建设火热 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省体育局群体处负责人余跃武介绍说,目前我省的户外全民健身设施大部分都是由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的。我省2012年前配置的全民健身设施强制执行标准是使用期4-5年,2012年以后的是8年。早些年配置的健身设施已多数过了使用期,需要更新,保质期内的也需要及时维护。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00年9月18日发布的《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全民健身设施实行“谁受赠谁负责、谁受赠谁管理、谁受赠谁维修”的原则,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作为捐赠方与受赠单位签订捐赠协议和责任书,由受赠单位负责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

但在现实中,各地申请健身设施配置很积极,但对设施到位后的维护管理却并不重视,相应的经费投入也未跟上。健身设施长时间疏于管理,不但影响群众正常使用,还将给设施的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

最近,我省已要求各地对配置的健身设施现状进行摸底,省政协也对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建议各级政府加大体育设施管理和经费的投入,改变健身设施自生自灭的状况。

明确更新经费和责任管理,让户外健身设施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户外健身设施安装到他们小区后,很受群众欢迎,现在的确已破旧不堪,不是他们不愿意维修,实在是没有这方面的经费,自己动手又没有能力。

由于户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主体是社区、居委会等群众组织,如果经费无法保证,设施的维护、更新缺乏后续经费支持,就无法保证其安全性、使用率。不少人建议,全民健身设施虽然是捐赠而来,但作为一项公共体育设施,理应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确保全民健身设施持续健康运转,除了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爱护和监督,加强管理更重要。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0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全民健身设施更新经费由市和区按5∶5的比例分担。各区财政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预留安排相应的全民健身设施维护维修、设备更新经费。配置社区体育设施管理员并进行考核。全民健身设施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将健身器材纳入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范围,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希望这些措施的落实,能让户外健身设施更好地为市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