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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出台的职工探亲假规定“名存实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引起人们热议。
因为实际操作的各种原因,探亲假制度确实有某种“不合时宜”,但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大众福利也有现实需要,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探亲假制度,就能最大程度摒弃它的弊端,更好地适应当下的职工生活,为大家增添休假福利。
探亲假制度应当扩大受益范围,让其从体制内“红利”变成全民福利。尤其是常年在外的农民工最需要探亲假,他们既要看望老人和妻子,还得看望儿女,这样可以缓解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其次,在交通发达的当下,探亲假的时间可以适当缩短,以免影响企业单位的生产工作。最后,探亲假不宜跟年假及带薪休假冲抵,探亲是为了密切家庭成员的关系,是其他假期难以替代的。而且,我国职工假期偏少,实行增量改革,做加法而不是减法,有利于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故此,对探亲假“动手术”,有助权利重生。
图/ 王铎 文/赵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