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每周评论 > 正文
组织工作的“要与不要”
2015-04-24 09:46:2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组织工作的“要与不要”

娄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华学健

华学健 通讯员 摄

组织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如何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境界?笔者认为,就是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尺,明确目标定位,严格工作标准,做到“五要五不要”

日常工作要严谨,不出纰漏。“组织工作无小事”。不管是党建工作,还是干部、人才、档案工作,都必须突出政治属性,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引领。正因为工作中的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都很强,更来不得半点粗心大意,出不得半点纰漏失误。唯有谨慎、细心,认真坚持原则,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履行程序,才能做到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每件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完成好每项任务。

业务工作要规范,不变形走样。组织部门要在践行“三严三实”中走对路、尽好责、有作为,必须靠政治上的严肃来引领,靠工作上的规范来落实,靠作风上的纯洁来保证。无论是面对历史遗留的老矛盾老问题,还是当前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我们大力发扬“安、专、迷”精神,即“安下心来,专心致志,迷恋至深”。做到了这三点,业务工作才能经得起推敲和追溯,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重大工作要深研,不简单草率。组织工作需要研究,研究工作需要务实。在组织工作重大活动开展、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实前,要坚持调研先行,多征求熟悉情况的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多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当然,在工作过程中,也要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在调研中抓好落实,随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创新工作要求实,不瞎折腾。创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创新工作的开展必须基于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创新”必须有个“度”,这个“度”就是是否以客观实际和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在“实事求是”这个“度”的范围内,组工干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眼界,开拓进取,敏锐地捕捉推动工作出实效的一切空间。如果只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把创新当成取悦领导的砝码,最终只会变成折腾干部群众的空把式、花架子。这样劳民伤财的瞎折腾,不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会严重破坏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工作运转要顺畅,不推诿扯皮。组织工作头绪多、领域广、范围大,时限要求紧,质量要求高。针对自身存在的这些实际问题,要健全完善科学严谨、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组织工作制度体系,形成一套职责明确、程序严格、落实有力、运转顺畅的组织工作机制,杜绝应而不办、见事就躲、自我开脱、僵化教条、以权谋利等推诿扯皮现象。只有各级干部强化守土有责意识,自觉做到“能负责、会负责、负好责”,才能以良好作风和实绩赢得人民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