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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方式重在“三个转变”
2015-02-08 08:58:2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吕运涛] [责编:彭彭] 字体:【

农业转方式重在“三个转变”

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在理念上实现数量型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在方式上实现细碎化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在机制上实现“政策扶持型”向“共创共享型”转变

□吕运涛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大战略举措。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如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笔者认为,应紧扣湖南三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重在“三个转变”。

在理念上,实现数量型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

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效益是目的。要实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三者缺一不可、有机统一、并行不悖。水稻是我省农业的“三大件”之一,技术创新优势、传统种植优势和产量优势明显,但水稻质量和效益优势尚未充分发挥。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就应从拼资源、拼消耗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一是向“特”转变。袁隆平是湖南农业的特色“金字招牌”,应着力挖掘特色经济,成立“袁隆平品牌开发领导小组”,由省领导牵头,在科学规划、民主参与的基础上,协调各部门、各市州开展科研攻关、种苗繁育、技术培训、产品推广、品牌营销等相关工作,打出一套特色“组合拳”,依靠创新驱动,深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科技同产业无缝对接,构建杂交水稻全产业链和价值链。二是向“优”转变。突出在绿色增长、绿色增产、质量安全上下功夫。三是向“强”转变。通过精准规划,精准整合发改、水利、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着力解决水利等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为提高水稻生产能力挖掘新潜力,实现我省水稻由“大”到“强”的转变。

在方式上,实现细碎化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

土地的细碎化必然带来种植品种的细碎化和农产品销售的细碎化,要用“两个进发”来突破我省农业发展的这一“瓶颈”:一是农产品销售从“提篮小卖式”重点向“互联网模式”进发,政府应强力扶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决定”,从政策层面鼓励搭建电商平台,对农产品电商营销大户给予财政奖励,培养和引进电商人才,打造“电商湘军”,同时大力开发适应电商发展要求的农产品及产成品,通过互联网模式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二是农民合作组织从“产品合作式”重点向“产业链条式”进发。应借鉴台湾农会开展农技推广、小额信贷、农产品销售的“小农现代化”模式,着力引导合作社从单一的“产品合作式”组织向“产业链条式”联合社进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终解决农产品种植、销售细碎化问题。

在机制上,实现“政策扶持型”向“共创共享型”转变

眼下,主要农产品面临国内价高于进口价和世贸组织“黄箱”政策上限两个“天花板”,政策扶持的“上升通道”十分有限。应创新农村投融资机制,在加强准入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一是从机制上向优势项目倾斜。应建立农村投融资项目库,抓住“牛鼻子”。以农作物秸秆利用为例,农民焚烧秸秆,造成雾霾天气增多,同时秸秆利用不够,造成农业资源的极大浪费。我省目前秸秆资源总量为4400多万吨,应注重农业生物质与生物质能源的开发,从投入机制上向优势项目倾斜,将农作物秸秆吃干榨尽,转化增值,拾回另一半农业。二是创新优势项目融资模式。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农村小康建设的“短板”。应将“PPP模式”引入农村,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和管理水准。三是构筑机制转变的新平台。借鉴“城建投”经验,建立“农村建设投资公司”具体运作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

(作者单位:省委农办、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