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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让护民之盾变成伤民之剑
2015-01-13 08:24:27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唐能] 字体:【

  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 周德睿

  

  周德睿 通讯员 摄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决定自己是“护民之盾”还是“伤民之剑”的分水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群众感受最直接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做起,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不让护民之盾变成伤民之剑,当知依法行政是民之切。当前,有四类问题人民最关切:执法不严的问题,包括“虚执法”“缓执法”“软执法”;执法不公的问题,法律用成“橡皮筋”,“选择性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廉的问题,“三乱”行为屡禁不止;执法不当的问题,或违反法定程序,或滥用强制措施,或野蛮执法、暴力执法、“钓鱼”执法等等。这些问题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多,且深恶痛绝。

  不让护民之盾变成伤民之剑,当知不依法行政害之深。一是损害公众利益。让普通公民成为弱势群体,基本权益被藐视侵害。二是损害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依法行政必然造成市场规律失灵和市场活动失范。三是损害发展环境,浇灭大众创业创新之火,挫伤投资信心,让政府诚信矮化缩水。

  不让护民之盾变成伤民之剑,在于严格公正执法。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只有让执法不偏不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才会被人敬畏、敬仰,才有可能成为一种坚定信仰、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严格执法规范,就必须将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编织的“笼子”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就需要强化执法公开,运用信息技术,实行执法权力清单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执法工作信息化。要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设置乱法必惩的“高压线”,并注重把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交由群众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