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每周评论 > 正文
为“取消法院考核排名”点赞
2014-12-30 08:13:5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云勇] [责编:彭彭] 字体:【

为“取消法院考核排名”点赞

李云勇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并要求坚决杜绝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1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是一个来之不易的进步,是对宪法原则的正确解读,将使地方法院减少不必要的负担,集中精力在法治轨道内依法办案。

法院考核排名,基本不科学。由于每个县、每个市、每个省的基础条件、现实情况都不一样,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的发生、发展规律也千差万别。比如有的地方经济案子特别多,有的地方塌方式腐败严重,有的地方调解结案率很高,有的地方案件很少,等等,完全没有多少可比性,非要用一把尺子去量,确实不科学。

法院考核排名,阻碍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这是以往很多地方法院通行的做法,让当事人苦恼不已,司法的公信力也为此严重受损。如今取消这些考核排名,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有望得到纠正。

法院考核排名,有违宪法。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上下级法院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这种业务指导是通过二审、复核、复议等司法程序实现的;上级法院无权对下级法院的具体审案和法官考核作出具体要求和额外要求。

法院考核排名,早该退场了。因此,取消法院考核排名,是对以往做法的纠偏,是法治的回归与进步,值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