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新声 > 正文
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实现“住有所居”
2014-08-22 10:06:1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彭彭] 字体:【

  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实现“住有所居”

  □王超群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而建立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就要求我们在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上要拓展,在服务范围上要扩容,在政策保障上要倾斜,通过改革,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城镇化拉动功能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科学定位,提高保障力。科学把握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立足于住房保障这一基本定位,抓住归集扩面这一关键,改变“重公轻私”的传统做法,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全面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让住房公积金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切实提高其保障民生和保障发展的功能。

  拓展功能,提高吸引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在实现住有所居、刺激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障和撬动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覆盖面偏小、资金利用率和增值率偏低、中低收入人群使用率偏少等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展其服务功能、增加受益者和拓宽投资渠道,提升收益率。要积极拓展公积金使用范围,使其成为互惠互利的“普惠基金”,而不是“少数人的俱乐部”。要在使用政策上作出调整,允许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动用其账户积累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屋修缮等费用,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得到全方位体现。要降低支取门槛,不让“住房公积金成为养老金”。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丰富贷款品种,推进公积金可用在租房、低收入群体首套房首付等方面,对购、租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家庭提供更优惠的贷款和使用政策。要参与各类保障房建设。政府可考虑将维修基金、保障房配套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组合,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资金换取房源,为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改革创新,提高执行力。深层次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是一项探索性和创新性强的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紧扣职工实际、民营企业实情和改革发展实况,把握好推进的力度、实施的进度和职工可接受的程度,使其成为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为此,既要强化宣传带动,又要强化政策驱动。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努力形成企业所有者、经营者、职工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抓好重点,先大后小”的原则全面推进,逐步实现应建尽建,实现在缴存范围上由一步到位向分步实施转变、在缴存基数上由统一标准向差异化标准转变、在存取方式上由固定账户向钱随人走的模式转变。

  (作者系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