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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小事”的所长
2014-08-09 08:20:3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信松] [责编:李 慧] 字体:【

  爱管“小事”的所长

  ——记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马跃韩

  本报记者 胡信松 通讯员 阳韬

  7月底的一天中午,烈日当空,热浪袭人。

  湘潭市工商局东方红工商所所长马跃韩简单地在食堂吃完中饭,顾不上休息,来到中天家居市场,就一件上午没处理完的消费纠纷进行协调,在他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

  在一些人看来,处理消费投诉是工商所最花人力、物力而又无想头的小事。 但马跃韩却把这项工作看得很重,有时候还喜欢“找事”。“每一起消费维权或纠纷,在我们看来是小事,但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却是大事、难事。”

  在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中,有些投诉由于消费者的疏忽或其他客观原因,投诉人不能向工商部门提供相应的凭证或证据。根据12315投诉受理的原则,凡没有凭证或依据的投诉,工商部门可不予受理。

  “但有些消费者确实蒙受了巨大损失,有苦没处说。”针对这种情况,马跃韩要求全所同事,不允许在不加分析、不做任何努力的情况下拒绝调解处理,也不允许动辄建议消费者避易就难,走司法程序。

  今年6月,刘先生家新安装不久的铝合金门窗,在一个狂风暴雨的下午突然从六楼掉下,正好砸中楼下停放的一辆新车。刘先生为此一次性赔偿车主5400元。

  安装得好好的门窗怎么会掉下去?刘先生想找工商投诉。然而时过境迁,既没有照片,也没有现场证据,但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投诉到东方红工商所。

  让刘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马跃韩当天就与一名工商人员上门了解情况,收集证据,然后又找到安装门窗的经营户,详细询问制作安装的全部细节。通过反复论证测算,马跃韩调查出了真相。最终,经营户承认安装时施工人员有疏忽,答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东方红工商所辖区地处湘潭市中心城区,这里不仅有全市最大的家具、汽车、建材市场,各类消费投诉、纠纷也多。据了解,仅今年上半年,该所就已接到各类消费投诉、纠纷100多起。

  “消费维权无小事,事事连通百姓心。”马跃韩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正是他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始终用一腔真情和真心去化解百姓小事、烦心事的工作态度,使他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湘潭市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