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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机制建设要落脚到“四不”上
2014-07-02 09:37:4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吴君丽] [责编:李 慧] 字体:【

  反腐败机制建设要落脚到“四不”上

  吴君丽

  随着大批“苍蝇”、“老虎”、“大老虎”被查处,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了“中央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贪官高度紧张”之“三高”态势。但是,反腐败是一场持久的斗争,只有全面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制机制建设,把制度建设落脚到“不想、不敢、不能、不易”,真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最后胜利。

  加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移、预防腐败是前提,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手段。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自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警钟长鸣在耳。这样,广大党员干部才能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的考验,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重拳治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高悬反腐利剑,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树立腐败无“特区”、反腐无“禁区”理念,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断绝腐败官员的“漏网”心态,令官员谈“腐”色变。对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杀一儆百,形成震慑效应,真正把党的纪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

  强化监督,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且他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的确,权力有诱惑性、腐蚀性与扩张性,一般而言不会愿意、不会主动进制度笼子。只有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的笼子成为公职人员与权力之间的隔离带、防火墙,才能有效减少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从而降低公职人员进入囚笼的风险。

  另外要从提升监督成效入手,推动监督方式从封闭转向开放、从单一的党内监督转向全方位监督,在强化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的同时,注重发挥媒体、网络、群众等新生监督主体的强大威力,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网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

  规范程序,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要使制度有效管好权力,必须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首先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可尝试以设置限权为起点,以公开为手段,以事项透明、流程透明、责任透明为“分解动作”,让权力在既定的轨道、按既定的线路运行,是防错纠错、防腐不腐的重要渠道。同时又要特别在制度反腐领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理念,通过加强与改进制度廉洁性评估来坚决反对制度性腐败,切实解决制度本身不廉洁、制度无力反腐败、制度低效反腐败等问题,从源头上推进制度反腐。

  当前,随着反腐向“深水区”迈进,“硬骨头”也肯定越来越难啃。完善惩防腐败体制机制依然任重而道远。始终保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以改革创新促动制度完善,必将构建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

  (作者单位:湖南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