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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毕业生缴费参加论文评选
郴州市物价局纠正湘南学院错误做法
投诉人:一学生
我是湘南学院一名音乐系的应届毕业生,我系的毕业论文答辩已经告一段落,我们都已通过,正等待着毕业。但5月21日,系辅导员发了一则“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生提交两份纸质版论文,每篇参赛论文需缴纳30元评审费用。论文于5月25日前必须提交到老师处,不按时提交以上材料者,毕业论文做不及格处理。我们不明白:论文答辩已完成,为何又强制我们参加需要评审费的论文评选呢?
受理记者:田燕
记者将学生的投诉反馈给了郴州市物价局,物价局检查人员马上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物价局日前回复说,此次论文评选是第四届中国湖南金旋律音乐节“蓝光杯”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湘南学院音乐系代收论文评审费30元,活动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物价局检查人员已责成湘南学院对非自愿参加活动并已缴纳30元论文评审费的学生进行退费,并要求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该院已于5月28日张贴了退费通知,不愿参加活动并已缴费的同学,可以到院音乐系教务办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