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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明天更美好
——来自省政协重点调研课题﹃加快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报告
大图:湘江望城段,蓝天碧水。(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小图:长沙市沿江风光带风帆广场,一师二附小的同学和老师、家长一起清理江面上的垃圾。(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唐俊 摄
本报记者 张斌 冒蕞
哺育万千湖湘儿女的湘江母亲河,一方面为流域内工业文明发展、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承载着经济发展带来的污染,正危及自身的健康。
省委、省政府多年前发出号召“保母亲河一江清水”,并于去年推动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还湘江流域“漫江碧透”、“鱼翔浅底”的动人景色,每一个湖南人都在行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成效初显。
儿女们的努力,让母亲感到欣慰。但是,面对多年的积重难返,湘江保护与待解决的问题不少。今年2月,省政协经与省政府充分协商,将“加快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以期找到症结,更好地“对症下药”,让湘江明天更美好。
治理
湘江保护与治理,多年前就被提上日程。
2008年,湖南省委、省政府首次提出“一江同治”,实施湘江流域8市联动治理污染。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牵头启动“千里碧江行动”,2011年在全国率先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并最终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遏制了湘江水质恶化的趋势。
去年9月22日,我省确定把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滚动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治理湘江,确保全流域群众饮水安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为更好地推动“一号重点工程”,省政协经过与省政府充分沟通,启动了“加快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重点调研。此次调研共用了2个多月的时间,实地调研了湘江沿岸6个地级市。调研发现,经上下联动,“一号重点工程”正在各地有序推进,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湘江流域水资源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今年2月25日,也就是调研启动的第二天,省政协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两个暗访小组,对长株潭三市部分企业的排污情况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暗访。
此行共暗访了株洲霞湾污水处理厂、株冶集团、中盐株化、长沙湘江涂料公司、湘潭电化等12家企业,查看了株洲新霞湾港入河口、湘潭竹埠港入江综合排口、湘潭县邯郸港入江排口,湘钢的炼铁口、焦化口、工农闸排口等5处污水排口,随机抽取了15份水样。从暗访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随机抽取的水样,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除3处氨氮略有超标外,其余均在排放标准限值之内。
科学谋划综合整治、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放眼湘江沿岸各地,保护与治理工作如火如荼开展。
省环保厅的数据显示,“一号重点工程”实施以来,湘江干流的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13年,湘江流域42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9个,监测断面达标率为92.8%,比2012年提高4.7个百分点。
瓶颈
这一结果,佐证了多年来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成效。但是,调研组也发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
首先面临的就是任务重、难度大的问题。历史遗留的固废量大面散、成分复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明显,局部生态环境破坏、农用地重金属超标、工业废渣未得到有效安全处置等区域性环境问题,已成为湘江流域农村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源头。
近年来,长株潭三市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主城区迅速扩展,但相应的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难以及时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同时,长株潭三市城区仍有生活废水直排现象,老城区污水管网没有实行雨污分流,部分工业园区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而在湘南三市中,则存在历史遗留含重金属的冶炼废渣、采选矿废石和尾砂、河道尾砂量大,禽畜养殖等农村面源污染较多等问题。
其次就是资金瓶颈问题。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加之尚未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投入压力相当大。例如,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为我省老工业基地,近年来关停淘汰了一批化工、冶炼企业,湘潭竹埠港计划在今年内完成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作。但对于株洲清水塘,由于株冶、株化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就业人口、缴纳的税收均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没有科学合理实施方案,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资金投入,几家大型企业将难以按期完成搬迁改造工作,环境风险隐患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除。再如衡阳,“十二五”计划建设县城以上配套管网771公里,新建9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总投资达15.5亿元,目前到位上级补贴资金仅1.8亿余元,项目资金缺口巨大;同时,畜禽养殖企业的淘汰搬迁补偿资金量非常大,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在郴州,该市“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共257个,计划投资36.27亿元,除部分涉重金属项目有资金支持外,大部分靠地方政府投入。
再次是技术落后问题。在保护与治理技术、标准上存在欠缺,经济可行的先进适用技术较少,业主难以选择。特别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由于治理技术不成熟,重金属污染河道底泥疏浚、清淤工作风险较大,目前只能进行小范围的示范,短期内难有明显的治理效果。同时,源头减排的清洁生产工艺、末端“三废”治理技术研发和示范工作基础薄弱,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等也不完整。
此外,由于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涉及部门众多,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监管力度。
破题
湘江污染历久经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调研组认为,需要从关键节点上逐步破题: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改变“GDP至上”的政绩观,建立部门“责任清单”。
“应进一步增加生态环保指标的权重。”调研组认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要通过严格奖惩,通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工作落实情况,对造成资源浪费、生态透支、环境破坏的施政行为,要严格追责,严格奖惩。同时,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湘江保护与治理直接涉及经信、环保、住建、农业、水利、交通等多个部门,单靠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恐难以取得实效。建议出台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有关部门的责任,通过严格考核,推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
——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
由于大部分污染治理项目,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退出等项目需要财政兜底,但地方财政普遍紧张,配套资金短缺影响了治理进度和效果,部分项目容易成为“半拉子”工程。调研组建议在继续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从省、市、县三级财政上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城市建设、环保、农业、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拓展融资渠道。同时,尽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生态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下游地区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生态补偿费对上游地区进行补偿,同时省财政对上游地区生态保护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税收分成比例,对做出贡献的给予一定奖励,推动地方政府主动、积极治污,形成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同治的合力。对一些重点治污设施,还建议推广第三方运营,以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精细化管理找准“主攻点”、牵住“牛鼻子”。
调研组建议,要加快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控制体系,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大处入手,细节用力,确保治理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点对点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分类指导,正确处理好治理与预防的关系,在推进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多还旧账的同时,更要做好其他区域污染源头预防,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坚决不欠新账。
——组织技术攻关,注重科技支撑,为保护治理注入新活力。
调研组建议,根据我省实际特点,研究制定科学的环境质量标准、地方行业排放标准,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研发与示范推广,突出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加快推动生物修复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发展壮大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