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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广场舞一个“出口”
2014-04-04 09:06:03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给广场舞一个“出口”

  邓海建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月29日下午,在一阵急促的警报声后,温州市区松台广场上空不断地回荡着这句话。据悉,温州新国光商住广场600余位住户近日一起出钱,凑了26万元,买了一套扩音设备“还击”广场舞音乐。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陆续打道回府。(4月1日《杭州日报》)

  扯着大喇叭,对着居民区大放“民族风”的广场舞,已经成为不少城市的心头之患。仅在去年,成都、武汉、北京昌平区等地就发生了多起广场舞大妈与附近居民的“攻防战”。眼下,温州的高音炮,实在也是不得已之举。

  跳舞本是个强身健体、陶情冶性的娱乐,还能锻炼社交能力。只是,苦了附近的居民,喇叭震天响,睡也睡不着;去说理吧,还架不住跳舞的人多势众,急火攻心,难免就有了过激行为。

  地方部门似乎也没闲着,今年年初,温州鹿城区发布了“广场舞公约”,并由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只是,这就像猫抓老鼠的游戏,执法人员来了,大妈们就调低音量,走了又调高了。跳舞是合理的民生需求,噪音又是明晃晃的侵权行为,地方部门管了问了,但这样的症结还是悬而未解,究竟谁该对此担责?

  不妨从下面这组数字来窥视广场舞之争的真相——据统计,我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量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2平方米。

  看看不少城市华丽时髦的体育馆,再看看捉襟见肘的广场舞之地,就不难找出问题的症结。禁止与对抗终究不是目的,给广场舞一个“出口”,城市生活才能找回自己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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