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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评论】从“不会取缔余额宝”说起
2014-03-07 10:20:5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黄晓辉] 字体:【

  从“不会取缔余额宝”说起

  敬校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过去没有严密的监管政策,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一些。(3月4日新华网)

  近段时间,知名财经评论员钮文新接连发文,指责余额宝抬高了整个中国实体经济的成本,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是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应该予以取缔。这一系列论调引起了余额宝方和广大网民的强烈反击。恰逢两会召开之际,周小川“不会取缔”的言论,既是在为这一论战画上句号,也给了余额宝方和广大网民一颗“定心丸”。

  既然去留已定,那么再争吵亦是多余,发挥好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作用才是当务之急。不过,这并不仅仅是余额宝自己的事情,所谓“单丝不线,孤掌难鸣”,还需要作为当事者的银行业和政府各司其职、共同努力。

  首先,余额宝方需要不断完善金融产品,为广大草根投资群体提供健康合理的存款利率。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本无可厚非,但同时也要尊重市场规律,更不能把盈利建立在以损害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

  其次,银行业需要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承担起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职责。余额宝恰如放入金融市场的一条“鲶鱼”,看似“可恶”,实则对于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激发金融市场活力有着极大帮助,有了这样强劲的竞争对手,银行业才会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

  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余额宝是新的业态。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监管政策,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不当“甩手掌柜”,不搞“越俎代庖”,既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又要切实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在全面深化改革宏图韬略中,不会取缔余额宝只是“小事一桩”,但折射出政府“于法有据”的执政理念——对于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唯有如此,市场经济领域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兴事物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会充满勃勃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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