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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染红警服
2014-03-01 12:10:0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辉] [责编:彭彭] 字体:【

  鲜血,染红警服

  ——记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分局社区民警王国庆

  本报记者 曹辉

  通讯员 蒋睿 吴彦 罗尼亚

  “快打120,王国庆晕倒了。”看见倒在血泊中的王国庆,刘绵光向值班保安大声喊道。

  王国庆,今年51岁,是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分局宝塔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2月27日12时30分左右,他接到一个民事纠纷的案件报警后,便和同事刘绵光前往案发地点。但意想不到的是,刚刚走到派出所前坪的王国庆,突然晕倒在地,后脑重重地砸在了水泥地板上。刘绵光告诉记者,王国庆头部右侧砸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从他的头部不断流出,瞬间就染红了地面和他身穿的警服。

  随即,王国庆被同事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王国庆系脑外伤、颅内出血、蛛网膜下出血,虽已稍稍恢复意识,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2月28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德清,局工会主席谢湘伶,岳塘区公安分局政委赵送文前来看望他。“所里事多,你们回去,我能行。”王国庆恢复意识后,第一句话这样说。

  “2月22日起他就感到身体不适,连续打了5天吊针。为了不耽误工作,他拔了针头就去了所里。”王国庆的妻子张梅告诉记者,因为长期的超负荷工作,王国庆的血压一直不太稳定,身体也经常有疲劳不适等症状,但王国庆自己对此却从不在意,常常是“扛一扛”就过去了,或者是就近在诊所看看病、打打针。

  据介绍,王国庆所在的宝塔派出所是湘潭市最大的派出所,管辖面积广,居住人口多,工作繁冗复杂。“王国庆时常处理完一个案件后,又立马奔向另外一案件现场,中间都没有任何休息。如果突发事件较多,王国庆也会牺牲自己的假期,主动回所加班。”该所副所长胡石泉如是说。

  王国庆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辖区内居民的称赞。今年1月,辖区内一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后因讨要医疗费未果,伤者家属手持长木棍,用敲击脸盆等方式,企图拦截过往车辆、制造社会影响。王国庆赶到现场进行劝阻,被长木棍划破了左手虎口,鲜血直流。他不顾伤痛,用卫生纸压住伤口,继续开展着劝说或制止工作。经过近4小时的协调,当事人逐渐平静下来,同意协商解决问题,事态得到平息。

  在王国庆的一份工作总结中,记者看到这样的一句话:“我知道这身警服的分量!成为一名社区民警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