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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公务车管得真严
2014-02-08 08:31:1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鸿飞] [责编:彭彭] 字体:【

  祁东公务车管得真严

  本报2月7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刘国庆)近日,祁东县纪委、县作风办对开发区工商所所长肖某违反规定公车私用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县。

  祁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罗仁元告诉记者,最近他们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标识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制,上面印有“祁东县公务用车”字样、编号和举报电话。至1月22日,全县已发放公车标识365份。同时,严格做到“三严禁一封存一公开”。即严禁公车私用,所有公车不得用于婚丧嫁娶及接送配偶、子女、亲属上下班、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借,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公车;实行公车双休日、节假日封存制度,各单位节假日封存公车钥匙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办公室主任保管,如有紧急公务活动需要用车,应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使用统一安排的值班车辆;实行“一车一账、定期公开”制度,各单位每辆公车的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等情况,每季度都必须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

  祁东县规定,凡发现并查实公车私用、私借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纪检监察机关追缴其单位工作经费1万元,并对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凡违反公车标识管理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当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