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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政府要打“组合拳”
2013-12-26 12:13:2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令飞] [责编:彭彭] 字体:【

  根治欠薪,政府要打“组合拳”

  李令飞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我省《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老板若恶意拖欠1人工资6000元以上达3个月,或拖欠10人工资累计4万元将受到刑事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获刑7年。(12月24日《三湘都市报》)

  在我省,恶意欠薪入罪,终于有了明确标准。以法律手段加重欠薪处罚,能在维护公平正义、救助弱势群体中体现法律的尊严。对正为讨薪发愁的农民工而言,无疑是有力的支撑。

  然而,我们为此举“点赞”的同时,不得不注意到一个现实:岁末年初,“欠薪”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清欠”仍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禁让人反思,现实中,欠薪问题何以仍未彻底解决?

  原因在于,严刑峻法还难从根本上改善欠薪这一社会问题滋长的大环境。

  欠薪问题的累积,成因复杂。农民工目前在总体上仍然供大于求,处于弱势地位,不能平等地与雇主进行谈判,包括平等签署劳动合同。再加上社会依法维权成本太高,申诉渠道有限,缺少工会组织,难以对用工者进行有效监督等等。企业强势,对弱势劳动者权利的践踏也就在所难免。

  客观来讲,这一切的确无法靠严刑峻法来解决,而应有赖于社会的系统整治,有赖于社会的文明进程。

  基于此,面对“恶意欠薪”,政府要打好“组合拳”。一要事前预防,如在企业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备金”制度;二要严厉处罚,如工商行政部门在企业年检时,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加重处罚、暂缓年检,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再者,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