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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拍蝇”应防“化蝇成虎”
2013-09-09 06:22:4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侯磊] [责编:彭彭] 字体:【

  “打虎拍蝇”应防“化蝇成虎”

  侯磊

  日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会民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刘会民因犯受贿罪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村支部书记,刘会民本该是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却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等11项罪名,受贿金额高达七千多万元。刘会民案再次警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能让“苍蝇”坐大成“虎”,为害乡邻。

  “老虎”固然要打,“苍蝇”也不能任其乱飞,因为“苍蝇”侵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败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危及的是党的执政之基,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十八大以来的半年多时间里,诸如李春城、衣俊卿、周镇宏、刘铁男等一批“老虎”纷纷落马,显示出中央反腐的决心之大、肃贪的层次之深、成效之显著,可以说是震慑了“老虎”,吓坏了“苍蝇”,振奋了人心。然而,当人们把目光过多的聚焦在“打虎”的时候,不应忽视群众身边的“苍蝇”。须知,“苍蝇”不打,终有一天会化蝇成虎。

  防止“苍蝇”坐大成“虎”,关键在于找准方法下对药。笔者以为,灭“苍蝇”关键在于决心和恒心。执纪执法机关要不断地变着法打,让它来不及产生抗体;要不间断地打,不给它喘息和繁殖的时间;要普遍地打,让它无处藏身。

  当然,打苍蝇根本的目的,还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从自身做起,把自己身上和家里搞干净,教育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关好自家门窗,不吃不洁之食,不拿不洁之物,提高自身抗腐素质,增强防腐能力。唯此,“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方可早日实现,执政之基才能得到有效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