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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违规出售安定注射液获刑
2013-02-01 00:32:1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责编:荆彩] 字体:【

  护士违规出售安定注射液获刑

  本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贺力平

  【判决结果】1月6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护士李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案情回放】李某出生于1961年,系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早几年,她患了糖尿病和脂肪肝,加上父母身体多病,很快花光了积蓄,欠债10多万元。为了赚钱,她在一家个体诊所兼职。2012年初,吸毒人员王某(己死亡)到李某兼职的诊所看病,和李某混熟了。王某没有钱购买毒品时,就向李某借钱,共借了280元。3月初一天,王某把一黑塑料袋交给李某,李某打开一看,里面装有30盒地西泮(安定)注射液,每盒10支,每支2亳升。王某说,用这些药品来冲抵所欠李某的280元。李某明知地西泮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但她怕王某所借的钱很难要回,就收下了。

  3月底一天,李某以90元每盒的价格将三盒地西泮卖给一名女吸毒人员。5月14日和15日,李某以每支5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谢某、唐某贩卖地西泮5支,并在家中让他们用自己提供的注射器注射。2012年5月15日,经群众举报,李某案发。

  【法官说法】审判长刘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5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给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地西泮注射液,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她悔罪态度好,所提供的地西泮注射液数量较小,且身患多种疾病,依法从轻作出前述判决。

  【温馨提示】身患多种疾病,欠下巨额债务,本已不幸。李某固然值得同情,但她违规出售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触犯刑律,法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