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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野生动物,请手下留情
2012-11-22 22:28:5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责编:荆彩] 字体:【

  面对野生动物,请手下留情

  非法捕杀运输野生麋鹿被判刑

  本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李艳

  【判决结果】11月19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对该县农民非法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代金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邓金龙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回放】

  周代金、邓金龙都是岳阳县中洲乡农民。

  周代金有打猎的爱好,2011年上半年托人秘密购买了一把自制铳枪。今年7月28日下午,周代金听人说有麋鹿在中洲乡坪院村一组冬瓜地边活动。当晚8时30分,周代金携带铳枪赶往冬瓜地,发现一头麋鹿在地头休息。他悄悄靠近,开枪击中麋鹿颈部,麋鹿随即不再动弹。随后,周代金打电话给邓金龙,要邓用三轮摩托车来拖运。周代金当晚将麋鹿肢解,并分了5公斤麋鹿肉给邓金龙。

  7月30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赴周代金家调查。周代金听到消息后潜逃,第二天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周家冰箱内搜出可疑肉类13.45公斤,经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被捕杀麋鹿为幼年雄鹿。经岳阳市公安局鉴定,周代金所持枪支为自制单管猎枪。

  【法官说法】

  麋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级红皮书保护物种之一。在我省洞庭湖畔的湿地区域,栖息着60头左右的野生麋鹿,是目前世界上惟一的自然野化麋鹿群。

  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李先来介绍,《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先来认为,被告人周代金明知是野生动物而予以猎杀,被其猎杀的野生动物经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周代金猎杀1头野生麋鹿,属情节严重;在未办理持枪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持有猎枪一支,并用该枪猎杀野生动物,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邓金龙帮助他人运输国家珍贵、濒危动物,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的危险,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温馨提示】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不少动物濒临灭绝,大自然已给人类敲响了警钟。希望更多人能对野生动物手下留情,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