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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岂能给小孩“玩”
2012-08-22 21:46:3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经适房岂能给小孩“玩”

  宋建锋

  河南省周口项城市住建局公布了经济适用房(惠民小区)申购人员名单。据记者调查,这份经过项城市住建局、纪检和监察部门重重审核最终确定的1256名(户)名单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42人,其中一位最小的李姓男孩年龄还不到7岁。(8月21日《环球时报》)

  据项城市5月18日公布的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年龄应该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 但现在这份已经城市住建局、纪检和监察部门重重审核的申购名单,却连年龄这第一关都没把住,42人未成年,最小申购人居然还不满7周岁。

  项城市住建局8月21日回应称:该市经审批后的经济适用房申报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无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适房现象,“不到7岁的李姓男孩”等42名未成年人均为家庭成员之一,并非户主。但是,简单的否认消除不了公众的质疑:项城市经济适用房汇总登记表上的身份证号,明明白白显示有包括2005年出生的42名未成年人的存在。

  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此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42套经济适用房,有可能是购房方出于种种考虑,主动将房产登记在小孩名下,也许并不存在权利自肥现象。即便真是如此,经济适用房本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购经适房第一关,要审核的就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身份等等。42名未成年人进入准购名单,职能部门就是“稻草人守门”。

  为何公众一眼就能发现破绽百出的问题,项城市住建局却熟视无睹?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职能部门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惯性思维,公共服务意识缺失以及无关痛痒、漠视民生的“衙门做派”,为一些申请人有恃无恐、弄虚作假的侥幸心理撑了腰。如此后门洞开,造假牟利、骗取保障房事件时有发生就不足为怪了。

  不满7岁的小孩购经适房,我们更愿将它看做是一个笑话,而不是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的人和事。期待相关监督部门跟进介入,将42名未成人准购经适房背后的“故事”见诸阳光,对号入座到具体“监护人”,将骗购的猫腻打出原形,问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