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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晚点,服务不能缺位
2012-08-20 22:55:5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赵成新] [责编:黄晓辉] 字体:【

  高铁晚点,服务不能缺位

  赵成新

  提要:旅客要宽容高铁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晚点,高铁方面更要加强制度自律,别人的宽容与自己的自律,是一枚金币的两面,缺一不可

  8月14日,笔者坐上从深圳开往武汉的G1006次高铁,开出广州南约半小时就发生非正常停车,且一停就是2个小时。在这2个小时的等待中,高铁给出的唯一解释是前方没有信号。

  《铁路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我国《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也规定,列车晚点须及时通告,超过30分钟要说明晚点原因并致歉。既然有法可依,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自然要有说法。但是,什么原因导致停车、能否尽快修好、耽误时间造成损失谁负责等等问题,G1006次高铁除了说声抱歉外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因为各种原因,高铁乃至飞机偶尔出现晚点不可避免,但关键是晚点后要有一个正确的服务态度。旅客最无法忍受的其实还不是晚点本身,而是不知道为什么晚点,不知道要晚点多久。

  据了解,8月14日造成武广高铁多列火车晚点的原因,是由于区间停电。对于这一突发事件,高铁方面完全应该马上给出比较合理的解释,及时消除旅客的恐惧心理。然而当天的G1006次高铁停了,高铁服务员和高铁广播只说是没有信号,让旅客艰难地等待,不明不白地等待,揪着心等待。停车2小时后,这趟高铁慢慢开行,时速只有每小时20公里,高铁成了“慢慢游”,而高铁上的服务员不见了,广播也“哑”了,就这样,旅客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被列车拉着前行。

  故障发生了,旅客难免有些不安,发布信息疏导心理很重要,这是最基本的服务。非正常停车,一旦谣言顿起,很容易引发过激事件。高铁方面要消除这些矛盾,就要走出“不好说则不说、不好办则不办”的误区,积极主动地开展好服务,及时把信息告诉旅客,重视和回应旅客的合理诉求,消除他们的紧张不安情绪,让他们做到信息明、心不慌。

  而且,从契约观点来看,高铁部门与旅客之间实际上形成了契约关系,有义务将旅客安全、准点送达目的地。高铁因故障晚点,影响了旅客利益,实质是违约行为。违约了,理应赔偿,可是高铁晚点很难听到赔偿的声音,似乎晚点了旅客只能吃哑巴亏。这也是服务的一种缺位。

  服务缺位,制度缺失是关键。高铁停了,服务跟不上,说明这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细节服务离人性化还很远。旅客要宽容高铁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晚点,高铁方面更要加强制度自律,别人的宽容与自己的自律,是一枚金币的两面,缺一不可。